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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的坏处(断章取义的危害性)

导语:个人反思,断章取义有多可怕?

如果没有去看《庭外》,你们怎么看“被害人的命是命,被告人的命也是命”?

一大早就闹了个乌龙,刷到一篇短文讨论“被害人的命是命,被告人的命也是命”如果不把被告人的命当成命来对待,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如何来实现?

然而我咋一看,直接就反驳。

如果不是主观伤害而且愿意承担责任,那无法弥补出一条命来,可以争取取得被害人家属的原谅。

但还是支持法律s 人偿命,法大于情,一味地讲人情那法律的意义也不太大,有可能还被一些人钻空子。

公民有权利的同时更有义务,人权是建立在义务之上的!

完全是对那句话的不认同,还有点恼怒的味道。后来一想,感觉不对,就去了解了一下这部剧,结果完全不是我所以为的那回事。

“被害人的命是命,被告人的命也是命”

这样一句话是因为审判员发现疑点而坚持用证据说话,积极追求正义而爆出的金句,体现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专业有保障。

这是《庭外》剧中存在的普法知识及其对于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敬畏。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的案件需要界定清楚原判的犯罪事实,做到程序合法。同时还应该以事实和法律作为依据,核准并裁定正确的死刑判决,对于不适当或者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也需要及时进行纠正。

一回想,感觉自己错得离谱,完全属于舐皮论骨,妄言置评。不问时间背景只为某一句话而攻击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样的行为想想都觉得可笑而可怕!

被害人的命是命,被告人的命也是命,尊重每条生命查明每处真相,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认清时间背景缘由才是评论的基础!

本文内容由小熊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