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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有哪些(浪漫主义时期音乐风格和作品介绍)
导语:浪漫主义时期音乐(一):浪漫主义时期音乐的基本特征
“浪漫主义”通常是指19世纪的19世纪前后这一百多年(1790—1910)的西方音乐历史,即浪漫主义作为主导潮流支配和指导着大多数作曲家的时期。它最早覆盖贝多芬晚期的音乐作品,最晚可以到勋伯格使用“十二音”之前音乐作品。
在法国大革命的冲击下,18、19世纪的欧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用“理性”来代表18世纪的话,那19世纪的突破“理性”。欧洲艺术家们在中世纪、文艺复兴、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积累的所有情感与想法,在19世纪都崩发出来。浪漫主义时期音乐在时代的影响下,也具有了其独特的风格特征。
在浪漫主义音乐中,作曲家们尤其强调抒发个人情感,常常将音乐与文学、诗歌、戏剧、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相联系,甚至为了突显作品的内涵而给作品加上标题。在体裁形式上,也做了很多突破,作曲家们创造出了很多综合或灵活的体裁形式,比如交响诗、叙事曲、谐谑曲、狂想曲、前奏曲、音乐瞬间等等,古典主义时期的传统体裁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追求个性化、情感化的过程中,作曲家们在音乐素材上开始关注民族民间音乐的使用,同时在和声上也开始朝着无调性的方向发展,管弦乐队的音响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等等。
在浪漫主义时期音乐中,专栏将主要围绕以下话题进行分享:
其一,浪漫主义时期的歌剧。
主要包括:法国歌剧、德国歌剧、意大利歌剧。
其二,浪漫主义时期的重要作曲家。
主要包括:舒伯特、柏辽兹、门德尔松、舒曼、肖邦、李斯特、勃拉姆斯。
其三,民族主义音乐。
主要包括:俄罗斯民族主义音乐、捷克民族主义音乐、匈牙利民族主义音乐、波兰民族主义音乐、挪威民族主义音乐、芬兰民族主义音乐。
其四,晚期浪漫主义音乐。
其五,印象主义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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