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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路长制实施方案(济南高新区道路)

导语:济南高新区创新“路长制+”工作模式,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记者 修从涛 通讯员 李玉燕 郭宏辉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济南高新区深入实施城市治理路长制,按照“路长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以“路长制+”工作模式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任务攻坚。

非机动车停车秩序问题整改前

推进“路长制+动员部署”

配齐路长强巡查

为保障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任务落实到位,济南高新区发挥城管委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全市“提升城市软实力创建文明典范城”动员大会精神和《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分工,配齐路长和专业巡查车辆,并加强路长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各单位及路长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责任感、紧迫感,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标准,压实巡查目标任务,每天对所包道路实行墙根到墙根沿线立体综合精细排查,有力保障第一时间发现城市治理问题。

路长发现停车秩序问题,通过“城管通”终端即时上传至智慧城管平台

实施“路长制+问题处置”

销号管理促整治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城市管理办公室安排路长全员开展道路巡查,由路长对照济南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中的环卫保洁、市容秩序、垃圾分类、公共卫生间管理等重点、难点、反复问题,发现问题通过“城管通”终端即时上传智慧城管平台,由平台第一时间根据职责分类转派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办理,逐条逐项抓实整改,实行销号制处理,处置单位办结后及时反馈数字城管智慧平台,由路长现场核查确认拍照上报平台结案,加大城市管理领域问题的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助力各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整改提升到位。

非机动车停车秩序问题整改后

完善“路长制+治理体系”

常态推进出成效

为确保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高标准常态化推进,对于路长巡查转办的各类城市治理问题,高新区建立由区相关职能部门、财政性投资项目推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动治理体系,切实抓好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及周边区域等重点点位的环境整治提升,强化督导检查,紧盯薄弱环节,促进城市环境不断优化。同时,高新区加大城市治理路长制督查力度,对虚办、谎报、推诿扯皮、逾期补办三次以上的实行挂牌督办,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见实效、出成效。

今年以来,济南高新区通过城市治理路长制智慧城管平台共排查整改完成各类城市管理领域问题近1.88万条,切实提升了市容环境和城市品质,全面提高了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有效保障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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