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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殊家庭子女的教育策略的研究(学生特殊家庭指的是什么)

导语:农村特殊学生的家庭保护要做到四要

农村特殊家庭子女的教育策略的研究(学生特殊家庭指的是什么)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终于施行了,这是依法治国和民主法治建设又一重要成就。新修订的《未保法》由原来的四大保护拓展为六大保护,增加、完善多项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各方主体责任,尤其细化家庭(监护人)保护主体责任,对于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意义重大而迫切。随着社会发展,农村未成年人群体分化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重组家庭子女、寄养儿童等不同类型群体逐渐增多(以下称“农村特殊学生”),这些农村特殊学生的家庭保护问题严重。作为六大保护中最重要的主体,如何改变现状,有效落实保护教育责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教育课题。

一要常保 农村特殊学生有相当一部分基本处于未监护或半监护状态,他们的家庭教育和保护责任长期得不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一是监护人缺少方法而荒于管教,二是一部分孩子唯我独尊而畏于管教,三是监护人时间有限而懒于管教。新《未保法》明确了家庭保护细则,家庭(监护人)应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底线,切实为孩子的终身发展负责。

二要真保 农村特殊学生绝大多数属于委托隔辈监护,都说隔辈儿亲,现实却是“手机亲”“电视亲”“游戏亲”,导致学习不亲,劳动不亲,习惯不亲。普遍存在未成年人视力下降,睡眠不足,体质差,不读书,不懂敬畏,不懂合作等不良现象。作为监护人应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改变溺爱宠爱思想,反省自身教育方法,落实落细国家相关管理要求,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下功夫,夯基础,多实践。

三要会保 农村特殊学生的监护人大多数因观念、经济、身体等原因,在保护和教育的问题上认识粗浅,流于表面。家庭教育应去掉趋利因素,回归教育本质,构建现代教育观,重视家风塑造,传承中华美德,加强对健康生活和学习习惯的引导培育。新时期家长要发扬家庭民主,学会与孩子沟通,多一些陪伴和示范,少一些放任和纵容。

四要全保 当前农村特殊学生的家庭保护一方面是只关注身体健康,忽视了心理健康。另一方面是家庭保护与其他保护脱节,没有发挥协同保护的作用。实现中国梦教育是基石,只有六大保护合力织网,协同育人,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国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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