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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应该做点什么工作(业委会具体做些什么工作)

原创: 大君 业主大会事务ABC

业委会是干嘛的呀?业主大会是它召集吗?报修可以找它吗?换物业是它决定吗?查看维修资金是它接待吗?……………………我有好多疑问呢!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可不是万能的。我们帮您梳理了一下,

业委会的职责和主要工作大致有以下这些, 接受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上住规6条、物条20条、上海市居委会工作条例12条、20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上住规20条、物条15条]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年度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

(2)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管理事务;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拟订业主大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拟订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管理方案以及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案;

(6)拟订印章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停车管理、宠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等规章制度;

(7)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以及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再次筹集;

(8)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9)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

(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邀请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派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上住规26条]

邀请业主旁听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上住规26条]

告知物业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业委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上住规26条、物条20条、上海市居委会工作条例20条]

制定信息公开制度 、工作记录制度、建立定期接待制度。[上住规27条]

向街镇书面报请组织业委会换届(任期届满的五个月前)。 [上住规28条]

移交有关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至物业所在地房管机构(自换届改选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上住规29条]

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并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上住规39条]

督促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交费。[上住规49条]

接受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时移交的资料和财物[上住规50条、物条29条、物条36条、38条]

报请街镇选定临时物业服务企业[上住规52条]

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的报告[上住规59条]

通知业主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应交金额和交纳时间[上住规65条]

对经催告后仍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提起诉讼[上住规65条]

公布专项维修资金(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和公共收益(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上住规66条]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换届财务审计[上住规67条]

执行部分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小组决定[上住规69条]

受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法定紧急维修方案[上住规73条]

履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相应义务。[上住规77条]

劝阻、制止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并公示不听劝阻的情况。[上住规79条]

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职责(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12条):

(1)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3)支持居(村)民委员会承担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任务,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4)制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用电用气安全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年度消防演练计划;

(5)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审核、列支、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6)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说 明

每项工作内容后注释系政策出处以上工作内容只收集汇总了规章以上规定的内容部分法规简称对照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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