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制定那么残酷的刑法能管着他自己吗(洪秀全的罪行)
导语:洪秀全制定那么残酷的刑法,能管着他自己吗?
众所周知,太平天国以严刑酷法著称,从留下来的史料来看,堪称是集大成者,地地道道的“重典治国”。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严刑酷法能不能制约洪秀全这位天王呢?
1848年春,洪秀全在《太平天日》自称:“联是天差来真命天子”,把自己附会成上帝次子、耶稣二弟,生前是神,现在亲承帝命,下凡为“太平天子”,斩邪留正,诛妖救世。
所谓“天父天兄大开天恩,特命天王下凡,为天下万郭太平真主”。在彼时,洪秀全就己经开始在基督的教袍底下搭建封建的龙椅。
1851年,洪秀全东乡登极,自称天王,而后永安封王,在皇上帝的旗帜下逐步建立起现世君主专制政权,并在法律上予以确认。
他把太平天国的政治法律秩序规定为:“天朝严肃地,咫尺凛天威,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
违反天王诏旨,就要依法处以重刑“讲偏一句法当诛”。“有心逆旨要斩首”。“逆天由已罪该诛”。
太平天国从法律上肯定了天王权力凌驾一切、专决独断的君主制度,任何臣民如有违反或破坏这一君主制度,质疑天王超越法律之上的独特地位,就要受到刑法制裁,严惩不贷。
天王洪秀全还使用刑法手段确认父死子继的家天下特权。他自称“万岁”,而封其幼子洪天贵为幼主,作为自己的法定继承人,要求“王世子臣下呼称幼主万岁”,并载入法律文件《太平礼制》。
“万岁”称号是太平天国最高领袖的代称,封幼主为“万岁”,可以见出其目的是要在法律上提早确立王位世袭制度,防止僭号纂权。
太平天国刑法不仅维护封建君主制和洪氏嫡长子世袭制,就是其他要职也多“以子孙承袭,世传不替”。
即便在后期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资政新篇》里,也规定权归于一,禁朋党之弊、私门请谒,从官僚制度层面显示了以维护王权为中心的专政制度。
太平天国大肆套用基督教相关理念,并以此作为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其最终目的是为建立王权政治服务的。
因此,巩固封建君主的专制集权制度,打击一切敢于否定、侵犯王权的行为,维护封建性质浓厚的等级秩序,就成为太平天国刑事法律体系随处可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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