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清单与国标清单的区别(港式清单与国标清单的计算规则差别)
主要区别在于:
1、国港式清单和国标清单一样都是源于FIDIC,原理都一样,只是表现方式不同。
2、造价组成:国内清单:措施清单项目+主体工程费用+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规费项目+税金项目;港式清单:开办项目+主体工程费用。
3、只是主体工程费用中港式清单的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更多,比国内清单多了规费、税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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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类:
1、直接费单价(也称工料单价)
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国内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2、部分费用单价(也称综合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对应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同工程实物量计价表,一般这部分费用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综合费用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这部分费用属于竞争性费用。
国内的做法一般是: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编制方法套用定额及相应的调差文件计算,而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能力自由报价。
3、全费用单价(国际惯例)
全费用单价由直接费、非竞争性费用和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清单、措施费和暂定金额组成。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即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工程(计日工)。
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价合同,工程量能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目分项编制。对于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之说明界定。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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