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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怎么纳税(总分机构税务申报)
导语:总分支机构怎样办理纳税申报?
1,总机构在向登记地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办理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分支机构将总机构信息向登记地税务机关备案。2,对于增值税需要汇总纳税的,应向跨地区上一级税务机构办理汇总纳税的备案,如省内跨县市向省级税务机关办理。3,所得税已办理汇总纳税的,由总机构办理核算及汇算清缴,分支机构持总机构应税款分配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分配因素按总分支机构的50%在分支机构之间按营业收入、工资、资产总额因素进行计算分配。分支机构未将总分支机构信息向当地税务机关备案的,不进行分配按独立纳税人对待。3,进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不需要进行注销清算。4,分支机构持有不动产的,应向登记所在地申报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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