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慎独谨言慎行(君子慎独谨言慎行的意思)
导语:君子慎独,谨言慎行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倖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不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李叔同
材料一:
“慎独”是儒家之为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符号。
“慎独”之“慎”,本义是“谨”,又有“诚”之义。而“独”则与群相对,意为孤处。“慎独”强调的是,即使在无人知晓、没有监督的“闲处”,亦即私密情境下,君子依然应怀有敬畏之心,严格自律,克己复礼。
生活中有群居与独处两种生存场景,这也就带来了两类伦理空间,前者是群处而公开的(人前),后者则是独处而隐秘的(人后)。群居空间的公共生活,因有礼法的外在制约,且处在“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严密监视下,加之曾子时代,社会充满“求闻”“求名”的冲动,奉法守礼、循规蹈矩之外,又或“巧言令色”,而刻意“著其善”;而“闲处”则大为不同了,礼法未及,“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又未达,这不啻于一个无拘无束、可恣意妄为的“自由天地”,此时君子或会自律,而小人就恣肆了。曾子所倡导的“慎独”,以突出的“闲居”自持自守,使独处亦如群居一样,这就消解了私人之境的道德风险,从而化独入众,扬弃群、独之异,又超越两者之别,消融“群-独”的分裂与异化,弥合公、私伦理空间的冲突,从而实现“吾道一以贯之”的伦理圆融。
慎独之独,除了上述“闲居”的私处或说私人空间之意外,还指意念的隐秘之境。在此只有意念自感的隐微之境,曾子亦如“闲处”一样要求“慎独”,其意涵朱子有深切的阐释:“他人所不及知而已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所谓“审其几”,即不能因己“独知”而忘乎所以,或着意伪饰,或刻意扭曲。相反,应戒惧审视,精诚其意,一念之际,即必须存诚而去伪,即如曾子所强调的“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追求真诚而纯粹,在灵魂深处“正心直内”。在“独知”之境讲求“慎独”,仍然是很难的。因为如果说“闲居”已属私秘,而“独知”的“念虑”之际,则是更进一步的“独”,是隐之又隐的形而上秘境。它的难以言传,显然是外界不易窥知的,当然也是很难监察的。
因此,这种情境下的“慎独”,相较于“闲居”就难上加难,因为它触及了他人无法感知的隐微。季札挂剑①之动人,正因为他坚决践行自己内心的许诺,是完全自愿、自觉而自由的,真正表现出绝对的诚信,充分显现了高度的精神自律和灵魂纯一。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以及他的绝对的“守约”,就反映并印证了这一精神自律。
(摘编自马爱菊《曾子的“慎独”》)
材料二:
“慎独”作为儒家对君子修身的道德要求,目的在于“求道”,服务于当时的体制和礼仪规范,带有时代局限性。而主体性道德人格同样具有时代的特色,并且肩负着时代的使命和责任。“主体性道德人格具有彻底消解与根绝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责任……也担负着超越世俗化、商业文化、消费文化、大众文化的肤浅、平庸、单向度、感官刺激、对精神境界追求的缺失等的价值追求。”②主体性道德人格与“慎独”思想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道德人格的主体性是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规定性特征。其中,自觉性是主体性的首要要求,体现着道德个体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以及道德行为方面的自主性。同样,“慎独”思想也蕴含着自觉性的要求。《礼记·中庸》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即要求人在独处时要“慎隐”“慎微”,再隐蔽、再细微的地方也要“慎之又慎”“无处而不谨”,能够自觉按照道德要求审慎行事。
(2).
成为一个自由的具有良好道德人格的主体,其前提是人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不依附于任何外在事物。这种独立不仅表现在外显的行为,还可以表现为一种内隐的心理活动。道德人格的独立性指向,要求道德个体能够保持思想自由,能够独立判断,并为自身的道德选择负责。“慎独”思想亦是如此,无论是“独处”,还是“独知”,都强调了道德个体独立观察、独立审思自身行为和内心活动的要求。
(3)自省视角
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培养需要道德主体能够自察自省,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于外时刻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有悖于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于内反省自己内心是否依然秉持人生价值理想。“慎独”思想强调“已之所不闻不睹”以及“人之所不闻不睹”两种情况,我们都要谨慎对待。
(4)自由目标
主体性道德人格和“慎独”思想的最终目标就是达到内心的真诚自由。当道德规范和要求不再单纯依靠外在的约束,而变成内化于心的人生理想和道德自觉,即道德行为的实践源于内心的真诚而不是外在的强制力量,才能够达到相对的道德自由。“慎独”思想要求人既要在独处时“慎其闲居之所为”,又要对“人所不知而已所独知之地”谨慎对待,时刻戒慎恐惧,以防止违道的意念和行为出现。
(摘编自李文丽、孙峰《“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
本文内容由小悦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