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区别(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区别)
导语: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傻傻分不清楚吗?
对于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大家都是耳熟能详的,但二者具体是什么?将二者放在一起的话,又有怎样的区别和联系?大家是不是就有点含糊了呢?要想弄清楚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区别到底是什么,首先应该弄清楚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别的含义以及各自的特点,这样对比记忆的话,会不会就更加容易理解、记忆了呢!下面就跟建筑资质之家小编一起来一探究竟吧!其内容如下:
问:一、定义概念的区别答:施工总承包方,是由业主选择的一个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它是从土建到安装等一系列的施工行为的实施单位。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由业主雇请的一个施工管理的单位,负责实施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行为,不具体从事工程实施;除管理工作外,也是协调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其他单位的管理方,是代表业主行使部分权利,维护业主利益的。
问: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特征答: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具有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组织的总的责任,它的主要特征如下:
1、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承担施工任务,它主要进行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通过投标(在平等条件下竞标),获得一部分施工任务,则它可参与施工。
2、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这些合同都由业主方直接签订。但若是业主方的要求,可以协助业主参与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
3、不论是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或经业主方授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选定的分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都承担对其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4、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和施工总承包方承担相同的管理任务和责任,即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控制、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因此,由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需经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否则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难以承担对工程管理的总的责任。
5、负责组织和指挥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未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6、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等。
问:三、总承包模式特点答:
无论是施工总承包方还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都是基于施工总承包模式。小编在此就顺便提一下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以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方面
不需要等待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方面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以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方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对于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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