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针对宫女的三大酷刑(清朝宫女犯错就罚去哪里了)
导语:清朝专针对宫女的酷刑,无人行刑杀人不见血,宫女:我宁愿点天灯
每次一说到清朝的刑法,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十大酷刑了。大家都知道这些刑罚非常的残忍,被施加者更是生不如死。但如果问大家有没有专门惩罚女犯人的呢?大家一定都会想到,在古时候不守妇道的女子都会被浸猪笼的。
今天要和大家说的一种酷刑,它虽然不属于十大酷刑之一,也不是为了专门惩罚女子而存在的,其残忍程度却丝毫不输十大酷刑。这种酷刑就是墪锁刑。
墪锁刑从它的表面意思来看,就是把人锁在一个箱子里受惩罚。而这个箱子是一个什么样的箱子呢?据说这个箱子的空间很小,只够一个正常人蜷缩的大小。如果一个人一旦被装了进去,那他在里面是根本不可以动一下的,更别说活动手脚了。而且在这个木箱的另一面有一个洞,这个洞可以固定犯人的头和胳膊,使他们不能动弹。这种刑法最初是用在有过错的宫女身上的,但他同时也在外蒙古地区使用。为什么外蒙古也知道这种刑法呢?那是因为有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墪锁刑的行刑用具非常方便携带,它就是用几块木板钉起来就可以了。在外蒙古这样的条件下,想要修建监狱来关押或者是惩罚犯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有了墪锁刑就方便了许多,如果有犯人要惩罚,就可以拿出墪锁刑来。这种随时随地都可以惩罚犯人的刑罚,正好满足了那些官吏的要求。
其次,外蒙古没有修建监狱的资源,在那个时候修建监狱往往是要用到木材和石块儿的。中原地区修建监狱完全不会有阻碍,但外蒙古就不具备这些条件。但又要惩罚犯人,于是墪锁刑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而且在外蒙古地广人稀,把犯人丢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也不用担心犯人会逃跑。由此看来,那些官吏是非常的“聪明”了。
虽然说这种刑法不像满清十大酷刑那样让被行刑的人血肉模糊,但是它从另一面看无疑也是非常残忍的。试想把一个人塞进这样的箱子里,身体就会迫不得已的,一直保持着一种姿势。不久以后就会觉得四肢麻木呼吸困难,平时的大小便也无法解决,而且身体处于这种状况根本是睡不着的。这简直是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让犯人感到生不如死。
本文内容由小林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