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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公司降薪变相辞退怎么办呢(怀孕了公司降薪怎么办)
导语:怀孕后,公司降薪变相辞退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如果孕期遭遇用人单位降薪、辞退,概括起来,怀孕女职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种是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可能会觉得企业很垃圾,一走了之,但是建议不要直接拿赔偿金,主要是基于:第一,离职之后,再就业比较困难,赔偿金远不能弥补失业期间的损失;第二,因难以再就业,无法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之后的生育津贴会受到影响;第三,即便维权要求企业赔偿,考虑到维权的时间成本,以及企业的赔付能力,依然困难重重。
基于上述三点考虑,原则上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和企业协商,停薪不停保,生育津贴的金额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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