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以暂无工作安排为由让员工待岗回家吗(企业无理由将职工待岗怎么办)
导语:企业能以暂无工作安排为由,让员工待岗回家吗?工资该如何发放?
待岗制度,源于计划经济年代的国有企业,当然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也还在沿用该制度,而且,很多非国有企业也采用待岗制度,在实践中,由于待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还是很多的,而且处理的结果也不一致,主要原因是仲裁机关和法院对待岗的认识上不一致造成的。
很多企业出于公司经营情况变化或劳动者违纪等原因,单方面安排劳动者待岗,究竟这样的做法有何法律风险?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
企业让员工待岗是否合法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由于经济原因或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有充分证据的,则不算违法,但无缘无故让员工待岗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什么情况下单位让员工待岗是合法的?
1、企业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员工无法正常到岗工作,或者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无法参与正常生产活动的。企业在生产任务不足,停工停业时可以安排员工待岗并支付待岗工资。但公司应提供生产任务不足或经营情况不佳的证据。
2、公司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参与工作,可以视为待岗。
3、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由于改制或者被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的情况下,需要对机构或者岗位进行调整,暂时无法安排劳动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确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不仅需要支付生活费,还应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
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按照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安排待岗并拖欠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安排员工待岗需要协商一致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可知当企业出现停工、停产的情况下,只要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只要按各地的政策执行就成了。比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就明确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需要支付最低工资70%的生活费。
待岗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他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
1、企业停工、停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或因企业生产任务不足导致员工待工待岗的(一般标准版劳动合同都有这个约定,属于部分人员安排待岗的情况)
2、单位在企业发生第一点后,走三封EMS程序的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程序的前两封EMS,(第一封是告知交接工作,第二封是协商重点是要体现协商这个过程,第三封是解除或安排待岗)
3、单位安排的待岗不具备针对性,惩罚性。
4、单位安排的待岗人员不要有,三期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职工。医疗期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也就是这些特殊情况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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