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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起诉离婚吗(离婚诉讼不在户籍地能起诉吗)

导语:【法律明白人】不在户籍地时,离婚诉讼在哪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异地离婚,我国只允许诉讼离婚。如果发现有很多夫妻异地分居,想要提出异地起诉离婚,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那么,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呢?

一、双方都不在户籍地,离婚怎样起诉

对于异地离婚,我国只允许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必须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异地离婚相关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上述,上文对异地户籍离婚的相关知识总结。由此可见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对于异地离婚,我国只允许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必须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初审 | 雷 蕾

复审 | 王宏志

终审 | 唐国强

来源 | 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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