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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元丰改制之前中央的官僚体制是什么(宋朝元丰改制官制结构图)

导语:宋初国家财赋归之三司,元丰改制后归于户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宋初,国家财赋归之三司,“祖宗委任三司专总邦计,故能周知源委,出入有常”。

元丰改制后,“今之财赋各归户部”,户部成为国家重要的理财部门,“掌天下人户、土地、钱谷之政令,贡赋、征役之事”,总领天下财赋,下辖左曹、右曹、度支、金部、仓部五司。

户部五司分解了户部的职事,使得户部充分发挥其在南宋中央财政中的作用。

由五司对户部不同财赋的收入和使用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南宋财赋分配的合理性和财赋使用的效率,实现户部财政应具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户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南宋沿用元丰官制,以户部掌诸路财赋。据史料记载:“今之户部,祖宗时三司之职,国之会计出纳,无所不统”。

由于政局动荡,南宋户部主管官员的设置有完善的过程。南宋初年以宰执兼领户部,至绍兴五年(1135),才开始有专门管理户部的官员。

左曹和右曹

南宋户部仍分左曹、右曹、度支、金部、仓部五司,分掌不同职事。户部机构庞大,相应的官员也较多;在不同时期,吏额往往出现变化。

户部其下有左曹、右曹,右曹专隶户部侍郎掌管,而户部尚书统领左曹,具体事务由户部副职——侍郎分治。建炎三年(1129),“诏省并郎曹,惟户部五司以职事烦剧不并,仍各置一员。”

可知,在南宋的机构精简中,左曹与右曹因职事重要而繁杂没有省并。当时,设左曹侍郎一员,“掌经赋”;右曹侍郎一员,“掌常平、苗、役、坊场、山泽之令”。

但是,随着封桩钱物减少,右曹所掌庶几无存,故又出现两曹侍郎“不复分职而治”的变化。

“旧制,户部侍郎二人,中兴初,止除长贰各一员,或止除尚书若侍郎一员。绍兴四年七月,诏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自此相承不改”。

虽然两曹未省并,但吏员有所减少。隆兴元年(1163),六部长贰除尚书不常置外,置户部侍郎二员,五司郎官各一员,即左曹由四十五人减至四十人,右曹由四十一人减至三十三人。

度支司

户部下有度支司。度支司官员包括度支司郎中一员,为度支司之长,掌领度支司事。

度支司员外郎一员,为度支司的副司长,辅佐郎中参掌本司事。度支司郎中的官品是从六品,度支司员外郎是正七品。

据史料记载,度支司的官员虽然变化不大,但吏员总人数较旧额减少,但有起伏:

高宗建炎三年(1129)四月十三日诏:“度支郎官以一员为额,吏人减三分之一。”据度支司原先吏额六十九人计算,“吏人减三分之一”后的度支司吏额只有四十六人。

据孝宗隆兴元年(1163)七月三日记,“度支见管主事二人、令吏六人、书令史一十六人、守当官一十四人、正贴司二十四人、私名五人。

今减令史一名、书令史三人、守当官二人、正贴司四人;私名五人内二人係支遣度牒文字添置,于内减罢一人。今将减罢人籍定姓名,候有阙日,依名次拨填。”

以此计算,度支司吏员较隆兴元年增加了十人。至乾道六年(1170),吏额为五十人,淳熙十三年(1186),“又减四人”,即为四十六人。从总体上看,吏员较旧额减三分之一。

金部司

户部下有金部司。金部司郎中为本司司长,官品为从六品;金部司员外郎为本司副司长,官品为正七品。南宋初年,金司部吏员也较大幅度减少。

金司部吏员原额九十三人。建炎三年(1129)四月十三日诏:“金部郎官一员为额,吏人减三分之一。”

吏额从九十三减为七十七人。乾道六年(1170)五月,户部“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金部见管六十九人,今减书令史二人,守当官三人,正贴司四人,通以六十人为额。”

从乾道年间资料看,吏额从隆兴年间的七十七人减到六十九人,乾道间再减为六十人。淳熙十三年(1186),“又减四人”,即五十六人。

仓部司

户部下有仓部司,官吏设置与度支司、金部司相类似,设置仓部司郎中一员,乃仓部司一司之长,从六品。

置仓部司员外郎一员,为仓部司副司长,正七品。仓部吏员减少的趋势与其他各司大致相同。

仓部吏员原额二十八人。建炎三年(1129),诏令“仓部吏人减三分之一”,即仓部吏人约十九人。而且此时朝廷还罢司农寺归仓部,“绍兴四年(司农寺)复旧。裁减吏额,共置二十五人,续又减二人”。

即吏额由二十五人减至二十三人。隆兴元年(1163),仓部“见管主事一名,令史二人,书令史八人,正贴司九人,私名五人。今减书令史一名,守当官一名,正贴司二人,私名一名”。吏额从二十五人减至二十人。乾道六年(1170)则是从二十八人减至二十五人。淳熙十三年(1186),诏令“仓部减贴司一人,私名一人”。

综上,户部分有五司,各有官吏管理。而执事官员的设置多因事分职,随其所掌事务的变化而略有区别。其人员变动最突出的是吏额的变动,而高宗建炎年间和孝宗朝是吏额调整变动最大的两个时期。

吏额变动的特点是吏员的减少。究其缘由,主要是朝廷内外政策的调整,致使户部所掌握的财赋发生了变化;而户部财赋的变化,会引起人事管理的变化。

其一是南宋建国之初需要整饬政治,精简机构,解决冗官问题。建炎三年(1129),正值高宗平定苗傅、刘正彦兵变,以及金兀术南侵。

高宗为加强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强调自己的正统地位,“举行仁宗法度,应嘉祐条制与今不同者,自官制役法外,赏格从重,条约从宽。罢上供不急之物。”

其中“罢上供不急之物”说明上供物有所减少;与此同时,主管上供钱物的金部司事务必然有所减省,其吏员减少三分之一就在情理之中。

其二,随着国势的平稳,朝廷调整财政收支,强调节俭。孝宗隆兴年(1163),张浚北伐与隆兴和议先后发生,南宋的内外政策转向了平稳。

对于国家用度,殿中侍御史尹穑的观点是当时具有代表性的,他认为“国家之于用度,既不可以横敛加赋,则于设官置吏,惟当有以减裁其冗。”

他的观点成为事实。淳熙十三年(1186),孝宗大规模裁汰冗员,户部各司吏额在这个时期发生较大变化。其三,各司吏员调整不仅多是同一时期,且在吏额数量变动上具有一致性。

从上述资料看,户部五司的人员调整在建炎三年(1129)均是裁减三分之一,而淳熙十三年(1186)则是在乾道年间的人数上有少量裁减。这种一致性反映的是政治权力对户部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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