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慎终追远的下一句(慎终追远的道理)
导语:读《论语》:慎终追远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曾子说:“慎重地对待父母的丧事,恭敬地悼念先祖,就能使民心归向淳厚了。”
儒家非常重视丧祭利益。他们认为能够严谨慎重,合乎礼仪地操持父母的丧事,主持对先祖的祭祀活动,是一个人孝道的体现。
只有尽心操持父母后事,按时悼念先祖的人,才是真正把父母先祖放在心上的人,是孝顺的外在表现。
孝道,在儒家思想里又是忠的基础。一个人,只有先孝顺父母了,对自己的父母尽心了,他才能够对国家尽忠。所以,孝道教育是培养忠臣顺民的第一步。
其实,儒家思想里并不是非常认同鬼神的而存在,之所以强调丧事的礼仪,只是把这当作是教化人民的一种手段,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培养忠孝两全的人。
个人对这段话,其实不是非常认同。
丧事如何办理与个人孝顺与否并不能混为一谈。
个人觉得,真正的孝顺,应该是在老人在世的时候尽心照料,让老人过得舒心快乐,而不是在人走了以后,才大操大办一番。
现在的社会上,这样伪装的孝子其实还有不少,父母在世的时候不管不顾,父母离世以后才借助隆重的丧仪来标榜自己的孝顺,这不是莫大的讽刺吗?
丧事固然要办,但没有必要太过隆重,只要能表达在世之人的哀思即可。
若是有心,丧事虽简,思念永存;若是无意,礼仪周全,也可以抛之脑后。
丧事的操办,还是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而定。耗费过多,过于繁琐,不仅会给在世的人带来很多的麻烦,也不符合现在国家丧事从简的号召。
不过对孝顺思想的重视,却是古今统一的。
我觉得,对父母的孝顺是一个人最低的道德标准。如果一个人连生养自己,抚育自己的父母都能弃之脑后,那么,他对待他人又能有多好呢,他的道德修养能有多高呢?
哪怕是穷凶极恶之徒,杀人如麻之辈,也有很多把父母放心上,把儿女放心间,这就是他们仅存的最后一点善良。
父母妻儿,是我们生而为人必须遵守的伦理纲常。如果连自己至亲之人,都能随意舍弃,这样的人还配为人吗?
所谓狐死首丘,乌鸦反哺,禽兽尚且如此,何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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