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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兼赈什么意思(以改兼赈两难自解)

导语:大明王朝:“以改兼赈”真的不能实现吗?高翰文不行,海瑞说我行

《大明王朝1566》中严世蕃一众人“毁堤淹田”的事情被捅到嘉靖那里后,因为有胡宗宪的“遮掩”,事情并没有进一步扩大,但是很显然胡宗宪的苦心并没有换来严世蕃等人的收手,反而更加快了他们借“改稻为桑”进行土地兼并的进程。

为了粉饰他们的险恶用心,严世蕃找到了“人才”高翰文。高翰文这个以理学自居的翰林院编修,很显然更擅长搞理论研究,他提出来的“以改兼赈,两难自解”的方略听起来是那么高大上,其实也只是严世蕃他们找来的一杆枪,高翰文注定只能是个“背锅侠”。

“以改兼赈”就真的实现不了吗?

其实高翰文提出的方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字面上来理解,浙江的丝绸大户提供钱粮给浙江的灾民,灾民把田地卖给那些丝绸商,而丝绸商再把买来的田改成桑田,这样一来不用朝廷出一粒米去赈灾,浙江的灾民也不会饿死,“改稻为桑”的国策还能得以推行,这何止是“两难自解”?这简直是一箭三雕!

但是要想实现“两难自解”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浙江的丝绸商必须按照应有的市价去买灾民的田!当然,严世蕃和浙江的丝绸商从来就没有想过按市价买农民的田,他们只弄个好听的名号,搞土地兼并之实。

历史上有“以改兼赈”的成功案例吗?

其实还是有的,而且实施者正是海瑞做的,他在治理吴淞江和白峁河时提出的“以工代赈”之法就得以成功实施。

隆庆三年(1569年)夏,海瑞升调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外放应天巡抚。为了解决他所辖区内太湖平原的水灾问题,特别是吴淞江周边灾民的赈济问题,海瑞提出了“兴工之中,兼行赈济”,也就是“以工代赈”之策。

海瑞做的几件事

1、面临的困境。

到了隆庆年间,大明朝的国家财政已经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要想让朝廷拿出银子修河赈灾非常困难。当时碰到这种情况一般由当地政府自己想办法筹措资金,其原则是“谁受益,谁出力”,也就是向受益的民间团体筹集资金。

2、筹集钱粮

海瑞一方面把详细的治河赈灾预算报告上报朝廷,申请朝廷拨款支援;另一方面,他开始调配受益地区的财政款项,其中还截留了淞江地区应该上缴的20万石公粮;还把衙门留存的部分专项资金以及各种罚款所得、以及捐款等集中起来。然后海瑞把这些筹集到的钱粮全部用到了治河赈灾上。

3、实地考察

治河开工前,海瑞就亲自到实地勘察吴淞江;正式开工后,他亲自到现场,督促、检查水利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实施“以工代赈”

本来按照惯例,受灾后灾民只需等待朝廷发放赈灾粮款;当地政府要想治河,只需要前往百姓家派工(服劳役),因为政府是白嫖劳动力,所以一般百姓是不愿意出工的。

而实施“以工代赈”的话,灾民只要出一天工,就能领到一天的钱粮。最终,灾民既得到了赈济,解决了生活问题;工程又无须派工,解决了劳工紧缺的矛盾!(这才是高翰文想实现的“以改兼赈,两难自解”!)

5、为什么海瑞的“以工代赈”能成功?

因为“以工代赈”方略的最高执行官——海瑞!在工程进行中,海瑞亲自给劳工发放钱粮,不扣一厘,而在他的监督下,他的随行官员和衙役们,也都从来没有挪用、横索过这些钱粮!

6、成果

因为海瑞的严格执行,主动要求上工地的灾民源源不断,人数达13万之多,劳动热情空前高涨。不到两个月,治理吴淞江的工程就顺利完成。而原本该工程预计耗费白银76102两,实际只耗费68397两,节省了十分之—!

可见“以改兼赈”也能成为好政策,奈何该政策的推行者高翰文手中没有实权,也驾驭不了黑暗的浙江官场,最终只能被整得没了名声还丢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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