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西昌哪些地方要拆迁)
导语:西昌这些房屋要被征收!快看看你家在征收范围内吗?
关于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太和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为加快推进西昌市菜子山大道(太和段)、高铁太和安置点、市公安战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对上述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菜子山大道:东至安宁河西岸余堡村,西至高铁站站前广场李家坎村,涉及太和镇余堡村,开元乡开元村,太和镇李家坎村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太和棚户区安置点:东至李家坎9组界内,西至中心村1组界内,南至李家坎9组及中心村1组界内,北至中心村1组李家坎9组界内。涉及太和镇李家坎村,太和镇中心村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主体
西昌市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四、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予;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五、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手续。
关于西昌新区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及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为加快推进西昌市菜子山大道(小庙段)、冰雪小镇、小庙乡袁家山村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点、马道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第一期及西昌市交警指挥中心、刑事技术中心业务用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对上述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菜子山大道:东至菜子山大道海河桥,西至小庙乡安宁河一组鑫源养猪场,涉及小庙乡袁家山村、鲁溪村、安宁村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冰雪小镇:东至团结河,西至雅西高速,南至菜子山大道,北至老罗坝闸,涉及小庙乡鲁溪村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袁家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点:东至金冠二手车市场,西至桂苑,南至袁家山钢材市场,北至菜子山大道,涉及小庙乡袁家山村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四)马道镇棚户区改造:西至京昆高速,东至307省道,南至马道村与围墙村交界处油水沟,北至大堡村,涉及马道镇马道村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主体
西昌市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四、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予;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五、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手续。
来源: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编辑:周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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