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的这3种行为并不是真的为孩子好而是假的(家长应该为孩子的行为立一些规矩)
导语:家长的这3种行为,并不是真的为孩子好,而是一种“非爱行为”
在刚刚过去没多久的“十一”假期里,很多家长都趁着这个小长假,去带着自己的孩子外出游玩,赏风景,可谓是不亦乐乎。但是,还有一部分孩子,他们的心里面并不开心,因为家长们并没有选择去陪他们一起过节出去,而是要求他们呆在家里安心学习,福建的琳琳就是这样的情况。
琳琳今年十岁,她的父母都是著名私企的上层,工资待遇都非常的高,在家庭生活方面可以说是非常的优越,琳琳的父母也常常会在物质方面去满足琳琳。
假期之前,琳琳在班里经常性的会听到同学在讨论,这个假期家长又要带他们去哪里玩时,琳琳都非常的羡慕。因为她的父母并没有选择在十一期间带着她去游玩,而是以公司加班为由,给了琳琳一笔生活费,让琳琳自己在家里好好学习,饿了自己买点吃的。
像琳琳父母这样,重视物质而忽略亲情的行为,可以看成是“非爱行为”的一种。
“非爱行为”指的是人们以爱的名义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所进行的一种非爱性的掠夺,这种行为常常会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也就是经常发生于自己最亲密的人之间,通常是以一种爱的名义对对方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控制,凡事都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非爱行为”在亲子关系上,常常表现在家长的这3种行为上面。
家长的3种行为属于“非爱行为”1. 带有一定条件的爱
有些家长在对待孩子上面,通常会增加一些附加性的条件:
(1)“你听话乖一些,妈妈才爱你。”
(2)“你的分数要是考的和隔壁家的小明一样好,妈妈就开心了。”
家长常常将对孩子的爱附加成相应的条件,从小就用这种方式来哄孩子,等到孩子长大了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对孩子的学习成绩做出相应的要求,总喜欢拿别的孩子来和自己孩子做对比,期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别人的孩子一样优秀,他们还会将这种有条件的爱,绑在这个条件的后面,期望孩子能够明白自己的意思。
不过,大多数时候,家长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带有一定条件的爱,对孩子提出相应的过高要求的爱是一种“非爱行为”。
2. 没有限制的爱
许多孩子在对待孩子的爱上,没有丝毫的限制。他们会在孩子的衣食住行方面管的面面俱到,丝毫没有限制的去满足孩子的各项要求,常常孩子要什么,他们就会给什么,不管孩子做什么他们都丝毫不去管制,任由孩子去做。
(1)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时,都会让孩子先吃,他们坐在那里看着。
(2)当孩子因为淘气,把人家家里的玻璃砸坏时,家长不去让孩子成人错误,反而会直接的去帮孩子摆平此事。
对于孩子管教上,既不为孩子去立规矩,也不去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宁愿自己受罪,也不能苦了孩子。这种爱看似没有限制,给予了孩子很大的自由空间。实际上,这种爱隐藏在背后的是家长对于孩子无形的强烈控制欲望。
3. 永远无法填满的爱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提出过需求层次理论,他在这一理论中是这样说的:“人类是有需要和欲望的,随时有待于满足。”
很多家长的欲望,就是随时满足不了的情况。
(1)当孩子这次考试得了第二名后,家长们不仅不夸奖孩子,反而会说:“你怎么不怒努力去拿个第一名。”
(2)当孩子弹钢琴获了奖后,家长会说:“弹钢琴拿了奖有什么用,还不如考试成绩给我往高了提。”
家长们这样做虽然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但是他们的爱却无法被填满。总是让孩子感觉到怎样做都不能满足于家长的心意,往往让孩子内心非常的难受。
“非爱行为”会对孩子产生哪些不利影响?1. 导致孩子缺乏安全感
美国心理学家华生和雷诺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实验对象是一个四个月大的孩子。起初他在陪白鼠玩的时候,并不怎么害怕。随后,实验者就在孩子玩白鼠的时候,猛烈的敲击钢棒,发出巨大的声响。经过几次的敲击之后,孩子现在只要看到白鼠出现,哪怕是停止了敲击,依然让他感觉到了极度的恐惧,随后,他就不敢去和老鼠类似的东西一起玩了。
从这个试验中,我们也能够看出,给孩子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才有利于去培养孩子探知倾向。
现在有些父母为了能够达到管教的目的,就用这种非爱方式来进行相应的威胁:“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不爱你了。”通过这样的威胁方式,来让孩子做出相应的屈服,让孩子找不到相应的安全感。
而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常常会产生一种孤独感,以及对他人的不信任,会远离人群,把自我封闭起来。
2. 会让孩子缺乏独立能力
家长对于孩子的溺爱行为,会导致孩子缺乏相应的独立能力。
美国心理学家鲍姆林德通过对孩子在不同的家庭环境中所受的社会化影响,从而提出了权威型、溺爱型和专制型的三种家长常用的教养方式。通过研究他得出了一个结论:溺爱型的孩子更容易缺乏相应的独立能力。
(1)他们会在生活中,依赖于他人。
(2)遇到困难时,吃不了相应的苦头。
正是家长的这种以爱为名义的“非爱行为”才导致孩子养成了只满足自己而缺乏独立能力的习惯。
我们家长应当如何表达对孩子的爱1. 家长首先要正确去认识爱
美国家庭心理治疗家保罗曾经对真爱下过一个定义:真爱行为是一种抚育自身与他人情感与精神成长的行为,真爱行为会提高个体相应的责任感。
从这一观点中,我们也能看出:家长对于孩子真正的爱,应该是一种理解与支持孩子的行为,而不是一种企图控制孩子的“非爱行为”。
(1)当孩子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要做的是与孩子进行沟通,劝导和鼓励孩子去做事情,而不是以爱之名,来挟制孩子。
(2)当孩子取得了相应的成绩时,我们应当做的事情是鼓励,而不是对孩子无休止的欲望。
家长们只有相应的去正确认识爱,才能够对孩子体现出真正的爱。
2. 家长应给孩子提供一定的自由度
我们家长应当给孩子相应的自由度,让孩子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去想办法控制孩子。
(1)我们应当鼓励孩子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是以爱之名去威胁孩子。
(2)当孩子做的事情不对时,我们应当加以适当的引导,而不是去抱怨孩子。
只有放手,给孩子一定的自由空间,才能让孩子感受到真正的爱。
家长应当避免去使用“非爱行为”,而需要以正确的爱来对待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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