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什么意思(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什么是格式条款?哪些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如何解释
01格式条款的定义及要求
1)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要求: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02格式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1)五十二条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第五十三条内容: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但最终能否认定无效,还需根据个案所适用法律、证据等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主观上认为是不公平的条款,就一定无效。
03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故,当商家使用格式条款时,商家即便作出最终解释权归其所有的公示,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主张依据法律规定来解释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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