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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涉外专利的主要途径有哪些(申请涉外专利的主要途径包括)

导语:申请涉外专利的主要途径

申请涉外专利的主要途径有哪些(申请涉外专利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我国申请专利权的,专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专利权人想要自己的专利受更多国家法律的保护,可以到国(境)外申请专利,那么申请涉外专利途径有哪些,申请涉外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呢?

申请涉外专利的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

2.PCT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3.通过《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欧洲专利:

在欧专局申请专利的同时,可以通过地区条约《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欧洲专利生效的国家。到目前为止,《欧洲专利公约》缔约方共有27个国家,另有6个延伸国。其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一次可指定二十余国家保护其专利以便于管理,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既不是PCT也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涉外专利怎么申请?

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中国台湾既不是PCT成员国也未加入巴黎公约。

申请涉外专利的方法

首先确定要申请专利的外国国家是否是和我们国家已经共同加入相应的公约联盟(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外国专利,也可以通过国内代理公司或者直接委托国外代理机构来申请外国专利。

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我省专利权人提交的涉外专利通常都以国内专利为基础再向外国申请专利,这里就涉及了一个优先权的概念。

何为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其他国家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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