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辅助事业单位有编制吗与其他的是一样吗(行政辅助类事业编怎么改革)
导语:行政辅助事业单位有编制吗?与其他的是一样的?
行政辅助和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都是公益一类、承担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大部分参公。
1、定义:
行政辅助类事业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授权,承担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裁决等以及为行政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是政府授权成立的公共服务管理类事业单位;二是财政全额供给;三是使用事业编制。
2、行政或事业?
不一定:行政辅助或者行政支持类单位,管理方式和机构编制性质不一样,在市级以上,尤其是省一级,有使用行政编制,是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在市级以下,包括部分市,使用事业编制,是政府部门的辅助类事业单位,这在县一级更为突出。
由于县级政府规模、人口基数等因素影响,导致政府部门个数、行政编制使用数量都有严格的限制,大多数行政辅助类和行政支持类单位,统一为事业单位,受主管部门委托执法或者执行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
3、参公不参公?
不一定:行政辅助类或者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分类,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分类,属于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按参公不参公分类,则不确定。大多数该类事业单位都是参公单位,尤其是行政执法和监督监察类事业单位,但仍然不平衡,有些参公,有些不参公,有的单位在某些地区参公,在另一地区又不参公,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县,参公不参公都不一样。这种混乱现象大范围存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公务员管理统一由组织部门行使职权,有希望能规范统一、公平公正。
4、行政辅助和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包括以下行业:
城市综合、环境、安全生产、国土、劳动保障、建设规划、食品药品、质量技术、农业、林业、水利、文化旅游等各大行业的监察执法类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后勤保障、离退休军转干部服务,扶贫服务,强制性检验检疫,保密管理服务、专用通信,财政资金经办、住房公积金经办、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投诉举报受理,外事服务,气象服务,专利和版权审查,以及其它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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