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免费)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实际股东):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持有的 %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期限 年,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乙方具体行使相关权利时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严格根据甲方授权权限来行使权利。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其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甲方在委托乙方持股期限内,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
3、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直接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承诺其代为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遵守约定。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枚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 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及相关权益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处分、设置担保等;亦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等可能存在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则应当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则以实际损失为准。
第五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协议生效满 年时终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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