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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处处为民着想为什么终还导致了社会问题(王莽为什么思想那么超前)

导语:王莽处处为民着想,为什么最终还导致了社会动荡、民不聊生?

在古代王朝的更迭中,一个新的王朝代替旧的王朝,一般都会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但是,新政策的实行可以“兴国”也可以“亡国”。

西汉末年,皇帝昏庸,朝廷腐败,外戚与宦官势力乘机兴起,贵族、官僚、地主、富商各阶层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从农民手中大肆掠夺土地和财富,导致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多数人沦为奴婢。在权贵势力的这种高度欺压和剥削下,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西汉政权摇摇欲坠。

公元9年,外戚王莽篡权,建立新朝,使长达210年的西汉王朝就此陨落。

王莽建立政权后,为了缓和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稳固新政权,开始推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试图通过改革来安抚人心,稳定社会,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王莽改制”。王莽在政治经济上实行全面改革,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官制改革。

其中,商业改革中有一条“五均制”,是管控商品贸易和物价的一个经济政策。公元10年,王莽下诏颁布“五均”法令,意在节制商人对农民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使国家有效的获得经济利益。王莽在长安和五都即:洛阳、邯郸、淄博、宛、成都设立“五均官”,原来的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主要负责平衡物价和发放赊贷。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五均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项工作是定时评定物价,叫做“市平”。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要评定出各种货物的标准价格。这时,交易丞会根据商品的市场合理交易价格和商品的质量,制定出标准价格,以后再做评定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如果物价超出标准价格时,就会出面进行物价调控。

第二项工作是平衡物价,控制市场供求。当市场上出现商品滞销现象时,交易丞会以平价来收购这些滞销商品,最大限度减少百姓的损失。当某种商品价格上涨时,交易丞就会用强制手段,以标准价格从那些试图以囤积来赚取高额利润的商人手中,收购这些高价商品,然后,再以标准价格出售给老百姓,以防止损害百姓的利益。当然,如果商品价格低于标准价格时,交易丞就不做干涉,任百姓自由买卖。

第三项工作是发放赊贷。百姓办理祭祀、葬礼,如果缺少资金,可以向钱府丞借贷。祭祀借贷必须在十天内归还,葬礼借贷必须在三个月内归还,两项借贷不收取利息,但必须按时归还,否则,超出时间就会受到罚款或者服徒刑。如果有人想经营生计又缺少本钱时,也可以向钱府丞借贷,当然,这个是要付利息的。不过,利息很低,每年不超过所借数额的十分之一,再就是这种借贷若不还,也是要服徒刑。

此外,五均官还有一项工作就是控制货币铸造的原材料。

经营开采业的商人,不得将开采出来的制造货币的原材料进行私自买卖,只能卖给朝廷,并且,每天都要上报开采数量,政府也会及时收购这些原材料。

从五均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来看,确实是一项非常惠民的政策,处处以百姓利益为出发点,有效地杜绝了那些贵族富商哄抬物价掠夺百姓财富的现象,使得百姓无论在灾年还是丰年都能买到平价商品,保障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水平。这样一来,百姓安宁,国家安定。

其实,王莽实行的“五均”,就是在汉武帝实行“平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控制。汉武帝的平准法是当市场上某种商品价格上涨时,朝廷就以低价抛售,使价格下落。当某种商品价格偏低时,朝廷就大量收购,使价格回升。就这样,以调节市场供求的形式来稳定物价,不仅限制了富商对市场的操纵,还保护了人民的利益。

但是,王莽实行的“平准”却根本不同于汉武帝,他“平准”的前提是:给市场规定了一个标准价格。也就是说,商品的标准价格不是由市场行情和商品本身的质量来决定,而是由朝廷来决定。这样在平衡物价的过程中,就给了那些腐败官僚乘机剥削老百姓的机会。毕竟,价格由“五均官”来评定,而手握权力的他们想定多少就定多少,成了“五均制”失败的重要原因。

正是为了阻止富贾商人哄抬物价,王莽才赋予了五均官“平衡物价”的权力,让他们适时调控物价,防止百姓利益受损。另外,王莽给百姓祭祀、葬礼的无息借贷,给自主创业人的低利息借贷,都能看出王莽的初衷是好的,处处为民着想。

但是,“五均制”在实际的实施中却出了问题,结果适得其反,把百姓推向了水深火热之中。

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王莽虽然设置了“五均官”,却没有设置一套有力的监管制度来牵制它,这就造成了五均官和地方官互相勾结,弄虚作假,肆意操控物价,从百姓手中掠夺了巨额财富。所以,王莽终因用人不当,监管不力,使“五均制”没有得到很好的推行。

其结果就是,这样的举措不仅造成百姓生活更加困苦,导致社会动荡不安,还加剧了新朝的灭亡。

参考资料:

【《汉书·元后传》、《略论王莽及其改制》、《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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