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乌合之众》有感(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5篇)
导语:书香牡院丨《乌合之众》读后感
在考试结束后的半个月时间里,我将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读完,虽然书的内容并不是很多,但读起来也是有些吃力,同样的内容读过一遍两遍后,心境会变得不一样,收获也是每次都有所不同。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指出,这本书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正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才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体是个体的聚集体,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待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作者:牡丹江农垦法院 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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