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交社保吗(临时工单位给交社保吗)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单位都会聘请一些临时工,比如清洁工阿姨,每个月3000元,按时上下班,领取固定收入。但是,临时工也是公司员工,要不要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保,成为困扰很多企业的问题。那么,企业到底需不需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保呢?
实际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我国并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在我国,员工只有全日制员工与非全日制员工之分,而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其中,全日制员工与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必须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
而对于非全日制员工,很多人则认为:非全日制员工与公司之间只有口头协议,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必然不用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所谓非全日制员工,实际上就是临时工,但是,企业需不需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保,重点在于"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在这里,我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分别看待:
其一:企业与临时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企业承诺按期定期支付劳动报酬。以公司的保洁、保安等工作为例,虽然该类岗位的流动性比较大,但是一般情况下,基于公司卫生及安全环境的考虑,基本上每个公司都会设置这样的岗位,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通常情况下,保洁、保安等岗位员工同样遵从单位统一的考勤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
在上述情况中,临时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且雇佣关系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在这样的情况下,临时工算是企业的员工,劳动报酬按照工资薪金处理,明确的是雇佣关系。而当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明确的雇佣关系时,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其二:企业与临时工之间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只提供临时性劳务服务。以公司临时聘请的房屋装修工人、垃圾处理工人、货物搬运工人为例,这类岗位企业一般不会固定设置,只是基于工作需要临时聘请,劳动者按次提供劳务服务,企业按次支付劳务报酬。
在上述情况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并没有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存在连续性的雇佣关系,属于独立的劳务行为,劳动报酬也按照劳务费处理。而按照规定,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缴纳社保。
综上,企业需不需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保,需要看企业与临时工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单纯地看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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