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郑声(孔子不删郑卫之声什么意思)
导语:既然「郑声淫」,那孔子删诗时怎么不删掉「郑卫之风」?
《论语·卫灵公》云:「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这里说的是「郑声」,不是「郑风」。郑声,是就音乐而言,「淫」是过分,过度的意思,非淫色之淫。《论语·八佾》又云:「《关雎》乐而不淫」,「淫」亦此意。所谓「郑声淫」,是说「乐之过而失其正也。」
《毛序》对《关雎》篇解为「乐得淑女以配君子.爱在进贤.不淫其色。」这就是把「乐而不淫」之「淫」解成了淫色之淫。到朱熹时,据此为说,又把「郑声」理解为「郑风」,于是其解《郑风》,也便都目为淫诗了。郑卫之风淫,便是这种误会下的结果。
虽然把「郑卫之风」理解为淫诗,是一种误会。但按照「淫」的本意去解,理解为「过而失其正也」,在历来儒者眼中,却是不差的。在历来儒者眼中,《诗经》中有很多诗是「过而失其正」的。那么孔子为何不删掉这些诗的问题依然存在。为什么呢?
孔子删诗之说,始于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
班固《汉书·艺文志》承袭了司马迁的说法,并补充了「古诗三千余篇」的来历,即「采诗说」:「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郑玄为《毛诗》作笺时,采信删诗之说。陆机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亦采信此说。唐以前,孔子删诗之说,无有疑议。
唐孔颖达编《毛诗正义》,为郑笺作疏时,才有不同看法:「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司马迁言古诗三千余篇,未可信也。」有些像《左传》这种书中引用的诗,不见于《诗经》之书,叫做逸诗。孔颖达认为,这些古书中引用之诗,不见于《诗经》的逸诗少,见于《诗经》的诗多。如果古诗真有三千余篇,古书所引逸诗不应那么少。十分之九的部分引用那么少,大部分引用的单单是这十分之一的内容。所以孔颖达对孔子删诗之说提出了怀疑。但这个问题真正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争论不休,是在宋朝。
一、关于逸诗欧阳修据《史记》,认同孔子删诗之说。其言:「今书传所载逸诗何可数也。」这从古书所引逸诗极多为证,诗曾大量被删。
欧阳修言「逸诗何可数也。」赵翼说:可数。赵翼据《国语》《左传》引诗,与《诗经》逐一校核。《国语》引诗三十一条,其中逸诗一条。《左传》引诗二百七十条,其中逸诗十三条。逸诗比例极少。于是赵翼就说:「岂有古诗十倍于删存诗,而所引逸诗,反不及删存诗二三十分之一?以此而推,知古诗三千之说,不足凭也。」这仍是孔颖达的观点。
张西堂则认为,逸诗或逸于孔子之前,或逸于孔子之后,不是因孔子删削而逸的。张西堂认为古诗三千余篇,是据「采诗说」而来的。古有采诗之官,才能采诗三千余篇,而采诗之说本身就不可信,那么古诗三千余篇也就不可信了。
二、关于合礼义欧阳认为,删诗,并不仅仅是删除诗篇。还有的是删除诗中的某句、某字。因为其不合礼义,这是据《史记》「取可施于利义」为言。他举了几个逸诗例子:
「如『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此《小雅·常棣》之诗,夫子谓其以室为远,害于兄弟之义,故篇删其章也。『衣锦尚䌹』,文之著也,此《鄘风·君子偕老》之诗,夫子谓其尽饰之过,恐其流而不返,故章删其句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此《小雅·节南山》之诗,夫子以『能』字为意之害,故句删其字也。」
朱彝尊则认为,欧阳修所举之例,虽然是逸诗,但其亡逸的原因,却不是因孔子之删,并认为那些诗,孔子不曾删。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出自《论语》:「『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朱彝尊说:「惟其诗孔子未尝删,故为弟子雅言之也。」
「衣锦尚䌹」出自《中庸》:「衣锦尚䌹,恶其文之著也。」朱彝尊说:「惟其诗孔子亦未尝删,故子思举而述之也。」
「谁能秉国成」,今本无「能」字。朱彝尊认为这和「殷鉴不远,在于夏后之世」今本无「于」字一样,是「流传既久,偶脱去耳。」
从另一方面而言,朱彝尊认为,如果孔子删诗有「可施于礼义」的考虑,那么其不应该删《肆夏》《采齐》《新宫》《繁》《遏渠》。更不应删祭公谋父所作「祈招之诗」以及正考父所作「商之名颂十二篇」中的七篇。这些都是合乎礼义的诗。
朱彝尊认为:「诗之逸也,非孔子之删之可信也。」
三、关于去其重如果从合乎礼义的角度考虑删诗,朱彝樽所举例子,是合乎礼义的诗而被删,不该删而被删,不合乎道理。崔述则从应该删而未删的角度而言,其曰:「且孔子所删者何诗也哉?郑卫之风,淫靡之作,孔子未尝删也。」总之,从合乎礼义的角度而言删诗,是站不住脚了。
顾炎武即言:「孔子删诗,所以存列国之风也,有善有不善,兼而存之……世非二帝,时非上古,固不能使四方之风,有贞而无淫,有治而无乱也……夫子不删,著辞本也。淫奔之诗,录之不一而止者,所以志其风之甚也。选其辞,比其音,去烦且滥者。此夫子之所谓删也。」顾炎武的论述,就主要从「去其重」而言了。不以合乎礼义为准,给出了何以存淫奔之诗的理由。至此,无论孔子删不删诗,都能解释为何《诗经》中有「失其正」的诗了。
赵坦从「去其重」的角度申述,认为古书中所引逸诗,都与今本《诗经》中的篇目意义有重复处,故而被删:
「如《大戴礼记·用兵篇》引诗云:『鱼在,在藻,厥志在饵,鲜民之生矣,不如死之久矣,校德不塞,嗣武丁孙子。』今《小雅》之《鱼藻》《蓼莪》,《尚颂》之《玄鸟》等篇,辞句有相似者……《荀子·臣道篇》引诗云:『国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与今《唐风·扬之水》篇亦相似。凡若此类,复见叠出,疑皆为孔子所删也。」
从去其重的角度说删诗,其一是仍无法解释逸诗何以如此之少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如崔述所言:「『丝麻管蒯』之句,不逊于『缟衣茹藘』之章,『棣华室远』之言,亦何异于『东门不即』之意,此何为而存之,彼何为而删之哉?」
四、其他反驳删诗之说其他驳斥孔子删诗之说的如郑樵:「季札聘鲁,鲁人以《雅》《颂》之外所得十五国风尽歌之。及观今三百篇,于季札所观与鲁人所存,无加损也。若夫夫子有意删诗,则当环辙之时,必大搜而备索之,奚止十五国乎?」《左传》中记载季札观乐,十五国风与后来《诗经》中的十五国风一样。郑樵认为,鲁国原本所存风诗,原有十五国风,孔子未删一国,后来周游列国,也没有搜求他方,增添风诗。因此郑樵认为,孔子没有删诗。
另外崔述说:「《国风》自《二南》《豳》以外,多衰世之音。《小雅》大半作于宣、幽之世,夷王以前寥寥无几,如果每君皆有诗,孔子不应尽删其盛,而独存其衰。且武丁以前之颂,岂遽不如周?而六百年之《风》《雅》,岂无一二可取?孔子何为而尽删之乎?」
「『子曰:《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玩其词意,乃当孔子之时,已止此数,非自孔子删之而后为三百也。」崔述所引两「子曰」,皆出于《论语》。他认为,孔子言「诗三百」,是本来就是「诗三百」,不是他删后而为三百之数。
五、调和之论《论语·子罕》:「子曰: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方玉润认为,后人之所以有孔子删诗之言,是司马迁是误把「正乐」理解成了「删诗」。孔子是正乐,不是删诗。
王崧似乎就方玉润此言和以往的孔子删诗之论作了个调和,他认为《史记》所言古诗三千余篇,是太师采诗之数。采诗采了三千多首,但经过筛选,比于音律,闻于天子的,是三百余篇。到孔子正乐时,又作了修订。所以他说:「古诗三千余篇,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乃太师所为,司马迁传闻孔子正乐时,于诗尝有所删除,而遂以归之孔子,此其属辞之未密,或文字有所脱误耳。」
刘毓庆似乎也是循着这个思路来看待《诗经》的编订的,他认为:《诗经》之编订过程有三次,一为周宣王时,二为平王东迁之后,第三次才是孔子最后编订,
孔子删诗之说,虽历来争论不休,但自清至今基本上是不认同删诗之说的较占主流。
所以,如果孔子没删诗,那么那些「失其正」的诗存在自然也就合理。即使孔子删了诗,也像顾炎武所言「淫奔之诗,录之不一而止者,所以志其风之甚也。」孔子删的只是重复的而已,没有刻意删掉不合礼义的诗,那些「失其正」的诗,自然也得以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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