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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职员晋升相关办理程序有哪些(管理岗职员晋升相关办理程序怎么写)
导语:管理岗职员晋升相关办理程序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按照 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工作 方案。其中,晋升六级以上职员等级以及县管干部、党群 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由县委组织部审核, 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 升职员等级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对符合晋升职员等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3.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员等级人选。晋升六级以 上职员等级,应当进行考察;晋升其他职员等级,可以综 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奖惩、 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人选。其中,晋升六级以上职员等级, 由县委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晋升七级以下 职员等级,由县委组织部或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 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
4.对拟晋升职员等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审批。
6.发文公示审批结果
7.人社局发《职员晋升后重新核定岗位等级及薪级工资》文件并抄送财政局,本人工作单位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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