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口诀(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是客观的)
导语: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一)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间接性规律)
直接经验就是学生在探索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悟、感知和概括出来的经验。 间接经验是人类在文明史的演进历程中所积累起来的人类一切经验, 主要表现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文化成果,是个体通过交往等活动获得的前人、别人的经验。
1.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教学中学生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并且是间接地去体验。
(1)学生的学习内容是经过系统选择、精心加工,简化的和典型化的人类文明经验的精华。
(2)在学生的认知方式上也表现出间接性,它的主要特点是对科学文化知识加以选择,组成课程,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使学生能用最短的时间,最高效率地掌握大量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同时,还可以使学生在新的起点上继续认识客观世界,继续开拓新的认识领域。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要使人类的知识经验转化为学生真正理解掌握的知识,必须依靠个人以往积累的或者是获得的感性经验为基础,原因在于学生学习的书本知识是以抽象的文字符号表示的,是对前人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认识和概括,而不是来自学生的实践与经验。
因此,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增加学生学习新知识所必须有的感性认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
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是相互统一和相互促进的。
1.掌握知识是发展能力的基础
学生认识能力的发展有赖于知识的掌握,知识为智力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向学生介绍关于归纳、演绎、解决问题等思维方法的知识,就是把心智操作的方式教给学生。
2.发展能力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学生掌握知识的速度与质量,有赖于学生原有智力水平的高低。认识能力具有普遍的迁移价值。它不但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知识质量,推动学生进一步掌握知识,而且有利于学生将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活动,从而获得完全的知识。
3.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一般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1)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
(2)必须科学地组织教学过程。
(3)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为学生提供积极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4)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
(三)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双边性规律)
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去学,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学习主体,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起主导、指导作用。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教师的指导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起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学习主体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
在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其能动性具体表现在:受学生本人兴趣、需要以及所接受的外部要求的推动和支配,学生对外部信息选择的能动性、自觉性;受学生原有知识经验、思维方式、情感意志、价值观等制约,学生对外部信息进行内部加工的独立性、创造性。
3.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有机结合
教学过程是师生共享教学经验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师生共同明确教学目标,交流思想、情感,实现培养目标。
(四)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 教育性规律)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有赖于其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
(1)科学的世界观和先进的思想都要有一定的科学 文化知识做基础。
(2)学习知识本身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可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优良道德品质。
2.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学生积极地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是一个能动的认识过程, 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对学习的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3.传授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
在教学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脱离知识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二是只强调传授知识,忽视思想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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