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 设计

四种拆迁安置形式三种评估补偿方法是(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形式,通常包括:

(一)货币补偿:

对被拆迁房屋,经评估作价后,拆迁单位,以货币方式支付补偿金,由被征收方自行购房居住。

(二)异地建房(或称产权调换):

由拆迁单位,异地统一建设安置房,并与被征收方房屋进行面积调换,互补成新、面积和地段差价款。

(三)划地自建:

由拆迁单位,在被征收方本村范围内、另行申请宅基地,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作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补偿金,由被征收方自行建设住房。

(四)异地移民:

此种方式,常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占地多,移民搬迁量大,而采取的特殊安置措施。

二、如何评估,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

(一)与周边市场价比较: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是否先补偿后搬迁:

在保护被拆迁方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少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进行拆迁,其是非常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三)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

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在《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同时,征收只能是以政府名义进行,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原则上保护了被征收人的权益。

从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到征收程序启动,包括征收决定的作出程序、补偿方案制定程序、强制搬迁程序、救济程序等,都要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且在房屋拆迁中的被征收人,至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获得公平补偿权、拒绝非法强拆权、举报权和复议诉讼权等六大权利。

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慎重:

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被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只有一种情况:即是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的具体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不要随便签字。

(采晴)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内容由优秀作者和原创用户编辑投稿,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法律责任。若涉嫌侵权/违法的,请与我联系,一经查实立刻删除内容。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嫣创作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