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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封建礼教吃人是谁(封建礼教吃人是什么意思)

导语:这个封建礼教,吃人

文/林岩

01

清朝年间,江西赣州府龙南县(今属赣州龙南市)县城三里多远的地方,是个人口稠密的集市。

这一带的何氏家族比较兴旺,人口众多,与县城吴氏一族世代联姻。

吴氏家族某户有个女孩,尚在襁褓之中,就与何氏家族何老翁的儿子何某定了娃娃亲。

何老翁家中有数十亩田地,还经营一些小本生意,在当时算得上小康之家。

转眼之间,吴家的女儿已经十五岁,到了出嫁的年龄。

两家谈婚论嫁,择良辰吉日,为一对新人举办了婚礼。

小两口恩恩爱爱,姑嫂之间相处也算融洽。

何家的小女儿何小姑十八岁的时候,已经许配给城中许家。

第二年,何小姑正准备出嫁的时候,何家突然间祸事临头。

02

那一日,何老翁、何某父子外出置办嫁妆归来,天色已晚,家人都歇息了。

次日黎明时分,何老翁披着衣服走出房门,忽然听到女儿房中有奇怪的声音。

何老翁凑近一听,是老伴捶胸顿足在哭,儿子何某此时也嚎叫着跑了出来。

原来,何小姑不知被谁杀害了,已气绝身亡。

何老翁急忙冲入房门,发现女儿倒在血泊之中,儿媳吴氏披头散发,躺在床榻上,已然气息奄奄。

不一会儿,里长闻讯赶来。

何小姑的准公爹许老汉等人也陆续赶来。

邻居们扶老携幼,挤满了一院子一屋子。

众人安抚一家人,纷纷表示事情太过怪异。

等着官府来勘验现场。

此时,许老汉对里长说:“何小姑父母、哥哥、以及下人的房间,一切杂物都不能动,要等着官府来。”

何某对妹妹公爹的说辞很不满:“难道还是父母兄弟害了她不成?”

吵吵闹闹...

县令赵某来到案发现场。

03

赵县令命仵作等查验尸体。

当时何小姑是穿着衣服的,仰面朝天,下身半掩着被子。

一处刀伤,喉部,气管、食管都被割断,验明为他人砍杀致死。

室内的门窗、屋顶、水井等处,皆没有发现嫌疑人留下的作案工具等物证。

大门、围墙等处也没有发现贼人入室的痕迹。

在许老汉的请求下,仵作等又来到死者嫂子吴氏的房间。

翻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查找出任何线索。

接下来,仵作开始检查下人房间,在一个叫高氏的婢女房间有了新发现。

在婢女高氏的褥子下翻出一封信,收信人是“昭姐”,落款一个“于”字。

书信大致内容是:“耳目太多,存姑说的事情应当再缓一缓。姐姐早晚多留神,将来我和存姑一定不辜负姐姐,小小面前尤其不能轻易泄露消息。”

这里面的“存姑”,是何某妻子吴氏的小名,“昭”是高氏的名字,“小小”指的是何小姑。

赵县令当众公布了书信的内容,希望众人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高氏惶恐不安,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字,更不知道是谁放在了自己的房间。

高氏跪在地上,除了“冤枉”,再没有别的话。

此刻,昏倒在地的吴氏渐渐苏醒。

04

此时,何小姑的准公爹许老汉挥着手臂,闯进了房中,说:“这个案子再明显不过了,这做嫂子的与人通奸,小姑子和自己接触过密。为了除掉碍眼的小姑子,勾结奸夫杀了她!”

何某气呼呼说:“我妻子素来娴静贞洁,不可能是她干的!”

赵县令呵斥道:“别乱嚷嚷了...”

赵县令命人对吴氏、婢女高氏动刑,两人大呼冤枉,称:“愿意死在杖下,以表自己清白!”

因为关键人物“于某”还未找到。

赵县令命人填写了验尸报告,而后派人给死者入殓。

衙役将吴氏、高氏押回县衙,听候讯问。

此案一拖就是两年,于某才被捉拿归案。

05

经讯问,于某叫于有成,是何老翁儿子何某少年时期私塾老师的儿子。

于有成常常与何家人往来,他发现婢女高昭长得端庄秀气,气度不俗,就暗恋上了。

何某不在家的时候,就假装让高昭传话,实际上没话找话献殷勤。

某一次,于有成和高昭聊得正欢,主人何某撞了个正着,他看出于有成心存非分之想...

话没说完,一旁听审的何某忍不住痛骂于有成:“此前只知道你看中我家婢女,想不到你还包藏着祸心,觊觎我妻子,杀害我妹妹!”

于有成大声喊道:“那封信是你让我送给高昭的,这么快就忘了?大人,何某自从娶了妻子之后,常对我说,新媳妇木讷,打算休了她。他叮嘱我如何如何...还说这封信就当做证据,一定不会牵扯到我。不成想一夜之间就发生了凶案,我就这样被牵扯进来...”

哎呦,有新发现。

县令就让何某写一遍书信的内容。

何某忽然间脸色骤变,说:“这封信明明是于有成写的,为啥要让我临摹?这不是在侮辱妻子的名声吗?”

县令:“于有成说是你给他的,你临摹一下,不就戳穿了他嘛!”

何某不得已,照着誊写,却暗中故意改字体,却掩饰不了笔锋。

县令大笑:“你还有啥说的?”

何某无言以对。

书信的案情已然明了,然而究竟是谁杀了何小姑,还未查明。

案子再一次陷入僵局...

06

话说,何小姑的准公婆为儿子许某另定了亲,迎亲那天,轿子抬进许家院子。

有人掀开轿帘,发现新娘子已经僵死在轿子里。

许家人大为沮丧,接连两次发生祸事实在是太倒霉了。

新娘子的两个弟弟当时就去官府报了案。

官府验尸后,认定新娘子死于中毒。

官府讯问两个弟弟,他们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

再找来何小姑准公婆——许氏夫妻也无法回答,只是请官府一定昭雪冤案。

官府又传唤新娘子家人:“迎亲那天,新娘子上轿子前,是否吃了什么东西?”

新娘子父母忽然惊骇不已:“我女儿有个义妹贺氏,那天她和女儿说了很多悄悄话,不知到底说了啥。”

一个仆人说:“贺氏曾给新娘子枣糕吃,当时新娘子不想吃,是贺氏逼着她吃下去的。”

这个贺氏就住在不远的地方,官府衙役很快将其缉拿归案。

贺氏到了大堂之上,为自己辩解:“她死在了自己家,和我有啥关系?”

县令认定贺氏作案后早早就逃离现场,因此不知道新娘子死在了婆家的门前。

故意对她说:“本县已经查明,不快点招供,把你活活打死在这大堂之上!”

贺氏大骇,于是招认了犯罪事实:

原来,这位贺氏和何小姑的未婚夫许某是相好的,曾咬伤手臂,起誓发愿,不让许某迎娶他人。

贺氏听说许某和别人定了亲,于是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说要喝下毒药以殉情。

许某:“你咋那么傻?要说喝毒药,不如让何小姑喝下,咱俩不是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吗?”

于是贺氏怀揣着鸩毒,来到何家,却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眼看就要到了娶亲的日子,贺氏又哭闹着寻死觅活。

许某被闹得脑袋老大,于是夜间潜入未婚妻房间,将未婚妻残忍杀害。

许家又为儿子娶亲,贺氏还是不能如愿,索性将新娘子也毒杀了。

如此恶毒的女子,县令随即大笔一挥:

判处贺氏、许某极刑,秋后问斩。

高昭、于有成、吴氏均被无罪释放,对何某进行了责罚后释放。

何某此后幡然悔悟,与妻子吴氏和好如初。

07

《孟子》中有一段话:“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旧时代封建礼教造成了多少有情人难成眷属,因之铤而走险,走上了不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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