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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等级世袭是什么制度(世袭政治和贵族政治)

导语:从各种政治权力特权的观点来看,世袭的贵族是站在社会顶端的

受教育而入仕途者与受了教育而不能入仕途者间的界线,并不亚于劳心者与劳力者间的鸿沟。近代学者在分辨入仕与未入仕两类受教育者的努力并不成功,因为他们解释传统中国的社会阶层体系与“绅士”阶级定义,相当混乱。主要着重于朝向官员阶层的流动,因此须对官员阶层的组成及入仕与未入仕两类受过教育之精英的身份,做有系统的分析。他们包括皇室家族成员,及皇帝依其功勋,恩赐封赏的异姓功臣家族。

明代的皇室有八级,只有第一、二等亲王之嫡长子得以袭爵,其馀的儿子则受封较低的爵位,自第三等以下的皇族,即使是长子也不能承袭父爵,只能降级袭封。正常的情形下,不出几代,大部分皇室的后代都降为最低阶的贵族,每年禄米不过200石,其中部分俸禄还以日益贬值的纸币支给。

此外,皇族又常因犯罪或恶行,永远降为庶民。据明代著名官员、史家与诗人王世贞的估计,16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皇族的人数达4万以上,其中大部分已成社会的寄生虫。虽然第一、二等为数不多的王公,依然富而有权,甚至经常迫害人民,但大多数的皇族所遇到的困难却亟需解决。由于官员和皇室宗人不断地请求,终于在万历二十三年,准许宗室儒服入试,然而制度虽屡定,却未能执行。

直至天启二年,始开宗科,产生第一名宗室出身的进士。异姓贵族的遭遇也不见得更好,由于明初诸帝对待世袭贵族的猜疑与残酷,使明初受封的六公二十八侯,到15世纪末,仅存一位公爵仍旧保留原来的爵号。弘治六年,才由于孝宗皇帝的恩赐,令吏部访求太庙配享功臣追封为王者,结果其子孙恢复爵位者有6人,命其袭指挥使,奉先人之祀。

清代的贵族爵位则分为十二等,其降级袭封之制与明代相似,贵族之子若降至最低之第十二等,则世次已尽,不复承袭,只有少数例外的贵族获得世袭罔替之权。乾隆三十九年,始定制保障亲王后代最高的四等爵位,最多只须降到七、八、九、十等而止,不再递降。但归根到底,上述这个政策,并不能阻止宗室经济与社会地位的下滑。由于宗室不断繁殖,政府必须提供大部分宗室任官的机会;雍正二年,特别为宗室开设宗学,每月发给膏火银津贴生活。乾隆九年,又特准宗学学生成绩优秀者直接参加会试。宗室子弟选择较易的翻译考试,或正规的科举考试,即使他们参加科举考试,题目也较一般人容易。这一条社会流动的途径,却因为乾隆皇帝怕宗室子弟被官宦生涯所吸引,导致丧失尚武传统而关闭;于是乾隆十七年令宗室子弟不必借科举入仕。

继承乾隆的嘉庆皇帝了解用这种不积极的办法来保持满洲传统的政策是无效的,于是在嘉庆四年,再度准许宗室参加科举。由于乾隆初年宗室子弟中举太容易,得不到社会的尊敬;因此,改为宗室先参加乡试。嘉庆六年的直隶省乡试,优先录取的比例为九名取中一名,且科目较汉人容易,只以复试防止舞弊。后来因为满洲人已久受中国文化的影响,遂于嘉庆二十四年废止翻译官的考选;此后宗室之中只有少数人可由科举入仕做官。宗室也能经宗人府出任“笔帖式”或吏员而进入政府,这是个较容易进入的仕途;因为大部分笔帖式的位子均可由捐买获得。

笔帖式可升任监察御史或六科给事中,但这条仕途相当窄狭而且拥挤,嘉庆四年定例,六部必须为宗室保留少数主事、参事与金事等职位的员缺。从这些职位可再迁为省级以下的地方官。大致上,清廷对待宗室比明朝好得多,而清朝宗室像明朝宗室那样彻头彻尾地堕落和罪恶猖獗的案例也比较少。清代宗室入仕机会虽增加,却赶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而宗室作为寄生虫的本质也未改变,这一情形到了清朝统治的最后一百年更为明显。清代异姓贵族多由军功得封,分为九等。前五等封爵又各分三等,公、侯、伯、子与正一品官相当,男则相当于正二品;其他四等世职则与正三品、正四品、正五品、正七品相当。所有异姓贵族除最低的第九等外,均得世袭一定的世代,从一等公承袭二十六次到第八等云骑尉承袭一次,依次递减。

此外,孔子及少数其他的圣贤后代亦得封爵,但这些世袭贵族所受到的尊敬还不如高级官员多,礼部曾有法令规定:“八旗武职,自副都统以上,准立官卷。其参领及世职二品等官,并侯、伯、子爵,郡主额驸,非一二品有职掌可比,俱不准入官卷。”因此,他们的子弟在乡试时,享受不到高级官员子弟的特别保障名额。总之,明清时代的世袭贵族与传统的欧洲贵族并不相等,只能视为一种仅具有名誉与收入的闲职阶级。官僚体系本身可分为三阶层。上层包括一至三品的大官,有推荐属官与荫子之权。在正常的情形下,只限于一代,最多不会超过两三代。

上层官员包括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六部尚书与左右侍郎,都察院都御史、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及其他中央政府的高官,各省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但同样品级的武官,通常在权力与地位上均不及文官,在明代尤其如此。官僚体系的中层,则包括所有四品至七品的官员,从中央各寺之少卿和寺丞、各监的监正和监副、御史、各部主事,到地方长官的道员、知府和知州、知县。他们与上层官僚的区别在于无保荐属官与荫子之权。但他们仍是担负相当责任的重要官员,例如七品的知县的职权,就包括地方上一切财政与司法行政,并负责维持法律与治安,甚至还要监督地方教育;因此,知县被称作“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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