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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欠别人钱(人不能欠哪几种债)

导语:欠别人的,一定要还!人生不能欠的四种帐

每一个人都不是孤零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有自己的亲人。有的亲人之间的关系是牢不可破的,因为有血缘、亲情做纽带,因此大难袭来的时刻,他们会挽起手臂,共同抵御突如其来的灾难。但有的亲人之间的关系又是不堪一击的,一点小事可能会让他们心存芥蒂,一点蝇头小利或许是斩断他们亲情的利剑。

怎样才能让亲人之间和睦相处,避免亲人之间反目成仇呢?那就是亲人之间不欠下面这四种帐。

●第一,不欠人情帐。

和朋友相处,我们不欠人情帐,我们讲究“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觉得亲人之间也应该这样。

我们家兄妹五个,我排行最小,在我考上大学的时候,父母却年事已高,已经没有能力供我上大学了。家境的贫寒,艺术系的高额学费,让我不得不做出不读大学的决定。但是我的哥哥姐姐们虽然日子很清贫,却慨然解囊,给我凑足学费,让我继续读书,这样我才完成我的大学教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后,我省吃俭用,一部分用来孝敬父母,一部分自己用,另外一部分悄悄的攒起来。准备还给我的哥哥姐姐。虽然他们把供我读书视为理所当然该做的份内事,不需要我的偿还和回报。但是不偿还,我心中总是觉得不安。后来,我终于找到机会,以不同的借口把钱还给了他们。还给他们以后,我们兄妹之间非但没有生分,我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之间反而更亲热了。

所以,亲人之间,我们也要力求做到不欠人情帐。当然,亲人之间的人情帐并不好计算,因为亲人之间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并且付出的时候是没有想要收到回报的。正是因为亲人的不计回报我们才要有良心,才更要加倍回报。我们回报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家庭减少矛盾,更加和睦。因此,我们要回报父母的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我们要回报在我们困境之时慨然解囊,无私帮助我们的亲人们,我们要回报为了我们的工作,默默支持我们亲人们……当然有的恩德我们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回报,也就是说我们可能会有无法还完的人情债,那就需要我们尽力的回报,能回报多少就回报多少,另外还需要我们心存感激,把爱的火焰传递下去。

●第二,不欠责任帐。

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在亲人之间我们可能扮演不同的角色,孩子,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兄弟,姐妹……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比如说,作为人子,我们就应该肩负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责任。就不能欠孝敬老人的责任账。但有的人却不孝敬父母,欠下了对父母孝顺帐。比如我们村现在已经年过八旬的高老太,她一辈子生了四个儿子,现在儿孙满堂,但是谁也不管她。她的儿孙们把她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原因是当年她不孝敬老人,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因为她欠了孝敬老人的责任帐,所以风水轮回,现在该她受罪了。她的遭遇虽然可怜,但是毕竟可恨。她的一切是咎由自取。

所以作为父母,生儿就要养儿,有对孩子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就要不欠对孩子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帐。作为孩子,有孝顺父母,赡养和照顾父母的责任,就要不欠孝顺父母,赡养和照顾父母的责任帐;作为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忠诚和宽容的责任,就要不欠忠诚和宽容对方的责任帐;作为血浓于水兄弟姐妹,一奶同胞,手足情深,就有互相扶持和帮助的责任,就要不欠互相扶持和帮助的责任帐。

●第三,不欠经济帐。

虽然说亲人之间应该是不分你我才显得更亲热,但是我这里还是套用一句俗语:亲兄弟明算帐。亲人之间的帐有的确实无法清算,但是有的帐却不能马虎,该算的时候还是要算的。算明帐不会造成不和睦,相反糊涂帐时间长了才会造成心里有阴影。

比如,有这样一个 事例,徐老太在老伴去世后,开始轮流在六个儿女家中居住,遇到家中拆迁,徐老太分得54万元拆迁款。在对拆迁款的分配过程中,兄弟姐妹之间产生了矛盾,他们都强调自己对老人付出的多,而别人付出的少,所以自己应该多得。但是他们却无帐可寻,所以多年形成的这笔糊涂帐无法清算。事情闹的不可开交,最后发展到兄妹之间对簿公堂,原告、被告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双方还特地把84岁老人接到法庭上为自己作证。手心手背都是肉,十个手指头咬哪个不疼啊。平生第一次坐在证人席上、并且已经眼花耳背的徐老太怎么能不伤感!虽然她对事情的过程已经记得不清晰了,但还是努力回忆自己所能记得的一些事情。法庭没有当场宣判,庭审结束了,当徐老太太拄着拐杖颤巍巍的走出法庭的时候,忽然对孩子们说了这样一句话:“求你们别打官司了,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听者无不动容,他们的邻居都不禁对他们说:“你们别打官司了,让老人家安度晚年吧……

所以,对于金钱和利益,如果我们大家不能做到象孔融让梨一样。那么不妨让我们在亲人之间也把经济帐算清楚,做到互相不欠经济帐。假如徐老太的孩子能在均衡分配拆迁款的时候做到有帐可查,并且算清这笔经济帐,就不回闹到对簿公堂,并让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来到公堂上受这份罪了。

●第四,不欠时间帐。

有这样一对夫妻,在他们新婚刚三个月的时候,丈夫要去外国打工,妻子虽然心里不舍,但是觉得机会难得,也没有坚决阻拦。他们约定的是两年后回来。但是两年后丈夫没回来,丈夫说难得有这样挣钱的好时机,想留下来多挣点钱。将来有了钱,就不需要出去打工了。那么两个人就可以长相厮守了。但是这个妻子毕竟不是戏文里的王宝钏,可以寒窑苦守十八年。她苦熬了十年,但是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于是她就想到了离婚,但是夫妻之间,一方不在,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妻子就以丈夫法定死亡,来结束了这段婚姻。

另外还有一个年过七旬的母亲状告自己儿子的案例,也值得我们思考。母亲状告儿子的原因并不是儿子不孝顺,而是儿子工作太忙,做母亲的很难看和儿子照面,于是母亲才出此下策——状告儿子,这样才能达到和儿子见一面的目的。

所以我们不仅仅哼唱: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首歌曲,而且要付诸于行动,要尽可能多的抽空陪陪亲人。我们愿意让亲人过上好日子,但是亲人并不是非要我们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不是非要跟着我们享受出有名车入有豪宅,穿金戴银,珠围翠绕,锦衣玉食的生活。对亲人而言,只要一家人团团圆圆,身体健康,无病无灾,和和气气的过日子,吃粗茶淡饭也比吃山珍海味有滋味。我们不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在”的时候,才去追悔,去痛苦,去撕心裂肺的痛哭。因此我们不要欠亲人的时间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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