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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税款的追征期限吗英语(你知道税款的追征期限吗为什么)
导语:你知道税款的追征期限吗
大多数做税务工作的小伙伴,都遇到过纳税评估或者税务稽查,一般纳税评估或稽查的期限都是向前查3年,许多小伙伴可能以为这是税务稽查的惯例,其实这个“惯例”后面是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个规定就是关于税款追缴期限的规定,很多人都以为税款追缴是没有期限的,只要税务局让你缴你就要缴。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今天就讲讲有关税款追缴期限的话题。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把五十二条简单总结一下如下:
1、如果是税务机关的责任少缴税款,那么追缴期限就是3年,且不得加收滞纳金;
2、如果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少缴税款,追缴期限一般也是3年,且要收滞纳金。特殊情况追征期限为5年,这里的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做了明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也就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如果少缴的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限是5年。
3、对偷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少缴税款的,可以无限期追征。
通过上面的分析,小伙伴们对税款的追征期限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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