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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是什么(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有哪些)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是什么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是什么(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第11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依据。”依据这一规定,财产权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遵守相同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受到侵害以后,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在物权法中的具体体现。原《物权法》第4条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该原则是物权法的首要原则,也是我国原《物权法》中国特色的鲜明体现。我国《民法典》第113条在原《物权法》第4条的基础上,首次在法律上使用了“平等”二字,这是对原《物权法》的重大完善。其次,将平等保护的适用范围由物权扩张为所有财产权,从而进一步扩张了平等保护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彰显了民事法律“私权平等”的价值取向。

财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对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我国《宪法》第6条的规定,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形态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构成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财产权平等保护原则正是对这种基本经济制度的充分反映和具体体现,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调整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物权法,应当把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权利发展作为其基本的任务和目标之一,为此,就必须要确立财产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所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的平等地位,确立起点的平等,使每一主体能够进行平等的交易和公平的竞争。平等保护原则在法律上宣告,把个人的财产置于和国家的财产同等的地位,从而奠定了我国法治的基础,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和对个人切身利益的保护,也有利于鼓励人们创造财富,促进社会财富增长。

为落实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我国《民法典》第117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该条就征收和征用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所谓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支付一定补偿的前提下,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移转给国家。所谓征用,是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通过行使征用权,临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这两种方式都是对私有财产进行合法限制的方式,但都必须要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且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并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征收中严格强调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和依法补偿,有利于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