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吗英语(生产销售假药属于什么罪)
人虽灵长,但日食五谷,难免得病,得病了就要吃药,但你吃的药是真的吗?虽然我国药品管理十分严格,但在巨大利益面前,难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因此国家对此种违法行为专门设立了一个罪名——生产销售假药罪,下面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它。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去分析如下:
主体: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皆可构成。此外,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客体: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于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目的。但要注意的是,行为人是否以营利的目的并不影响此罪的判定。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另外还要注意两点:
1.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同时实施。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2.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假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都属于假药。比如: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而在具体实施中,刑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通过以上信息,相信大家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闻所未闻的化学原料被不法分子用于假药的制作之中,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照顾好自身的身体,健康饮食的同时加强身体锻炼,以此提高自身免疫力,从而远离疾病。如果不慎得病了,一定要去正规的药店购买药品。如果不幸买到了假药则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学法、知法并敢于运用法律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我相信不法分子将无容身之地,违法行为将越来越少,和谐社会将很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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