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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古代的避讳制度的发展(浅谈我国古代的避讳制度的意义)

导语:浅谈我国古代的避讳制度

避讳制度是我国古代社会中一种特有的历史现象。它指的是人们在说话或行文等的过程中,凡是遇到君主、长者名字相同的字面或字音,不能够直接说出这些字,必须使用其他的方式来代替。这种称呼变换的方式就是避讳。而要回避的那个字就叫“讳”。如唐高祖李渊的第三子名叫李玄霸,为避讳康熙皇帝的名讳玄烨而改成了李元霸。

姓氏

避讳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很长的时间,它大约起始于周代,流行于秦汉之际,盛行于隋唐时期,到两宋时期最为严格,一直到民国时期废除帝制,这一避讳制度才逐渐消除。

避讳的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种:

(一) 改字,即凡是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改成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例如战国时期的秦庄襄王名子楚,就改成楚国为荆国;唐太宗名世民,所以“世”字改为“代”或“系”,“三世”就改为“三代”,“民”字改为“人”,如后世柳宗元的《捕蛇者说》中就把“民风”改为“人风”。

(二) 空字,即凡是遇到需要避讳的字,空着不写,或用“某”、“讳”来代替。例如东汉许慎在写《说文解字》时,为了避光武帝刘秀的“秀”字,汉章帝刘炟的“炟”字便在书中将“秀”字上边的“禾”和“炟”字左边的“火”字都空着,知识注上“上讳”二字。

(三) 缺笔,即凡是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在原字的基础上缺少最后的一两笔,这是唐代以后新产生的一种方式。例如为了避讳清圣祖康熙皇帝玄烨的名字,“玄”字的最后一笔的那个点就不写了。据传顺治帝在跟一位喇嘛探讨佛法的时候,问起大清的国运,那喇嘛说道:我身不残,国祚不灭;十帝在位九帝囚,还有一帝在幽州。当时的人们并不能准确的知道后世200年发生的事情。直到溥仪时,溥仪的“仪”字的繁体字是“儀”,由于避讳制度,当时的人们在使用到这个“儀”字时往往省去最后的一撇以达到避讳的目的。这样一来,“我”字便成了残疾也验证了当初的我身不残,果然溥仪在位三年大清便灭亡了。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言而已,真实的大清灭亡与此无关,大家只当个娱乐即可。

溥仪

由于君主或长者在取名字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他们也不可能考虑到普通民间人家的取名,所以避讳的范围极广,它不仅要避讳当时的君主或长者的名讳,还要避讳历史上的名讳,所以历代下来涉及到避讳要改名的姓名、地名、官名等屡见不鲜。如清朝时期自康熙开始便给后世子孙定下取名的规则,康熙的儿子辈都有一个“胤”字,等到胤禛继位后,他便将其兄弟们名字中的“胤”字改为“允”字,只有十三阿哥胤祥可以不用避讳这个“胤”字。乾隆并没有避讳这一说,自嘉庆皇帝开始,为了避讳皇帝的名字,往往是修改皇帝名字中的字而不再修改其他人的名字,如嘉庆皇帝将“永”字改为“颙”字,道光皇帝继位后将名字由“绵宁”改为“旻宁”,改为不常用的字。

道光皇帝

当然避讳制度一般是因为敬重君主与尊长者,不敢提起其名讳,但是历史上也有因为厌恶仇人不愿提及而回避的情况。如唐肃宗厌恶安禄山便将安定郡改为保定郡;赵宋皇室南渡后,皇室仇视完颜氏便将“金”字改为“今”字。

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也十分讲究礼貌式的称呼,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避讳制度,也就成了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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