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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的六个常见误区有哪些(纳税信用的六个常见误区包括)

导语:纳税信用的六个常见误区

纳税信用的六个常见误区有哪些(纳税信用的六个常见误区包括)

一、所有企业都必须参加纳税信用评定?

纳税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包括:

1. 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2.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注明: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二、应纳税额越高,纳税信用等级越高?

纳税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税务检查信息、纳税人历史信用信息及外部信息等。只要企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应纳税额的高低,都有评定优秀纳税信用等级的可能。

三、今年被评为D级纳税人,明年有机会重新评级为更高级别?

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四、新成立的企业当年没有纳税信用等级?

新设立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适用M级。

五、企业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所以不用参加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评定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定,得分70分以上且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适用M级。

六、企业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扣分后,纠正失信行为也不能补救?

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及附件《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所列条件的,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根据失信行为类型、纠正时间等进行修复加分或重新评级。

发票领用数量:纳税信用A 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 3 个月的发票用量,纳税信用 B 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用不超过 2 个月的发票用量。

纳税信用评 价

1.周期:一个纳税年度

2.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3.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设 A、B、M、C、 D 五级。

① A 级 90 分以上;

② B 级 70 分-90 分的;

③ M\C 级 40 分-70 分的;

④ D 级不满 40 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下列企业适用M 级纳税信用:

①新设立企业。

②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的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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