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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吗为什么(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吗)

导语: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明确规定:农村土地除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一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成员依法依规享有承包经营权。在此基础上,为了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平衡集体、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将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并逐步落实所有权、保护承包权并放活经营权。为了保障各方利益,国家对不同的权利发放了权利证书以固定不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但实践中,很大部分农户认为土地是属于自己私人所有,而且自己“享有自主经营权,想怎么种就怎么种,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显然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那么,承包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呢?承包权是一种受限制的财产权利。主要表现在:(1)不像其他私有财产权,承包权的取得、继承和灭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2)承包权源于土地所有权,受土地所有者管理和监督;(3)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总而言之,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保护力度,但其行使仍然受相关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约束,不可能为所欲为。更不可能随意撂荒弃耕或者破坏地力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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