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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不足之处(社会治理存在问题)

导语:面试考题 | 社会治理存在“法不够用”“法不好用”“有法不用”

经典考题

(图源于网络)

当下,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法不够用”“法不好用”“有法不用”等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解析

(图源于网络)

治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社会治理过程应该秉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但在实际过程中却出现了“法不够用”“法不好用”“有法不用”等问题,接下来我想具体谈一谈我的理解。

法不够用

第一,法不够用。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都在保持高速发展,与此相伴随的就是一些新问题地不断涌现,比如高空抛物问题、离婚冷静期、电信诈骗问题等,这些影响人民生活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但是开始着手应对时才发现我们缺乏相应可依托的法律法规,甚至因为是全新的问题,都没有过去的案例可以参考。因此治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法不够用”的难题。“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就是说在祸患还尚未兴起时就消除它,在疾病还没有发展成重症之前就治愈它,在无疾患之前就进行预防保健。法制的完善要跟得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要在问题未出现时未雨绸缪,这样才能在面临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法不好用

第二,法不好用。唐山打人事件发生之后,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我们了解到九名施暴者中有四人都曾受到过法律的制裁,但是回归社会之后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发生了如此令人震惊的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于是就听到了很多吐槽:“在中国,法律其实没有什么用!”法律不是万能的神,法律只是一套不完备的规则,他需要被运用,才会发挥应有的效果。法律有其自身的客观性和独特性,虽然有时要考虑舆论的走向但却不能被舆论所左右,法律始终是保障个人权益的最后也是最坚实的一道防线。

有法不用

第三,有法不用。明朝张居正曾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不实施就比没有法律还可怕,那实际上是把法律当作儿戏。目前执法的问题还有很多,有的是不作为,比如有的地方环保部门和食药安监部门工作不到位,老百姓不满意。还有滥作为的问题,比如有些高速公路上,交警随意罚钱。还有些地方的城管惹出事来,也时常跟滥用权力有关。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执法部门要坚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法律的生命力,保持法律的有效性。

多方努力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需要依托完善的法律体系,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紧跟时代脉搏,深刻感受思想伟力,踔厉奋发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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