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理寺和刑部有什么区别(古代大理寺和刑部)
导语:古代大理寺与刑部一把手谁官大?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
前言
什么是大理寺呢?大理寺不应该是和尚呆的地方吗?怎么能和官府扯上关系,今天绍帅给大家伙说说。
大理寺其实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勉强可以接近相当于的,应该是刑部尚书,或者大理寺卿,介于两者之间,并有所覆盖。但是古代各个朝代的职位也不尽相同。
刑部尚书,是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刑部尚书,中国古代官职,公检法司四长合一的职务,从这点来看刑部尚书要大于大理寺一把手。
大理寺卿是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最高审判机关,领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法院。
一、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正(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五品。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审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隋以后沿用。
二、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明、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三、大理寺,官署名。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
不管社会在怎么发展,都逃不了各种的约束与制裁,你们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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