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表示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导语: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有意不真实”,指表意人于为意思表示时知道其表达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包括四种:第一,真以保留;第二,戏谑行为;第三,双方虚假行为;第四,隐藏行为。
一、真意保留
(1)概念:
真意保留,又称单独虚伪表示(单方康假行为),指行为人隐瞒其内心真意,故意表示与其内心真意不同之意思表示。
(2)构成要件:
我国现行民法未规定真意保留。根据通说,成立真意保留,要件有三:
须有意思表示;外在表示与内心真意不一致;表意人于为意思表示时明知其表示与真意不符。(3)效力:
原则。真意保留的意思表示,有效。例外。其不一致为相对人所明知者,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须注意:此点对结婚不适用,因真意保留结婚的,结婚的合意有效)。二、戏谑行为
(1)概念:
戏谑行为,指表意人为真意保留的意思表示,但表意人期待相对人明了自己的内心真意,不至于产生误认。戏谑行为是真意保留的一个变种,即以开玩笑、吹牛为目的所作的意思表示。
(2)构成要件:
我国现行民法未规定戏谑行为。根据通说,成立戏谑行为,要件有二:(a)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属于真意保留;(b)表意人有理由期待,对方明了自己内心的真意,其不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至于被对方误解。
(3)效力:
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是否信以为真)。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三、双方虚伪行为
(1)法条:
《民法典》第14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概念:
虚伪行为,又称“通谋虚伪表示”或“双方虚假行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
(3)构成要件:
成立虚伪行为,其要件有三:
(a)须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形成“通谋”);
(b)表意人的表示与内心真意不符;
(c)须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所谓“通谋”,指表意人为虚伪表示,相对人表示同意,即“双方一致的意思是表达出来的意思不在双方之间生效”。
(4)效力:
在当事人之间,因当事人无受其拘束的意思(无法效意思),故虚伪表示无效。虚伪表示的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虛假协议离婚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有权选择主张虚假的协议离婚对自己无效,也有权选择主张虚假的协议离婚对自己有效。四、隐藏行为
(1)法条:
《民法典》 第146 条第二款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概念:
隐藏行为,指隐藏于虚伪表示中依表意人的真意意欲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隐藏行为必须与虚伪表示如影随形。
(3)构成要件:
成立隐藏行为,其要件有三:(a)表意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b)表意人另外作成虚伪行为;(c)以虚伪行为隐藏真实的意思表示。
(4)效力:
被隐藏的事实,对隐藏行为的效力不生影响,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的事实而无效。隐藏行为的效力,适用法律关于该隐藏行为的效力规则判断(认定)。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思创作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