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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必知造价人员必知必懂的造价案例有哪些(造价项目经理职责)

导语:项目经理必知,造价人员必知必懂的造价案例分享

项目经理必知,造价人员必知必懂的造价案例有哪些(造价项目经理职责)

上期小编做了6个精细化造价问题,反响还是不错的,今天就继续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1、在结算时,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算?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是否要签证?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需要调整?

建议:

1)总价合同我的理解是固定总价合同,也就说是一次包死的工程。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小,构造简单,工期短,对在施工期内的材料价格和地质情况有充分的预见性,或者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有相同的可参照的成品建筑物价格,并能够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才可以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在签订合同前是已经计算了的,没必要重新计算;

2)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一定要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至于是否要做签证,要看是否有变更;

3)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属于变更的内容,需要调整(除非合同约定不调整)。

2、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

1)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

2)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

3)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

建议:

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

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

3、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

建议:

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

4、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

建议:

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行结算。

5、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建议:

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必须发生的费用。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只留保管费。当然结算额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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