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百(桩基础工程量怎么计算)
导语: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二、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与加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以“m3”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0.25m 计算。
三、送桩:按送桩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及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0m 计算)。送桩后空洞如需回填时,按本定额“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四、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按个计算。
五、钻孔灌注混凝土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钻孔按实钻孔深以“m”计算,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需体积)与超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桩断面面积以“m”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 0.25m 计算。
2.泥浆制作及运输按成孔体积以“m3 ”计算。
3.注浆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 0.25m 计算。
4.注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
六、人工挖孔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挖土按实挖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 ”计算。
2.护臂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 ”计算。
3.扩大头如需锚杆支护时,另行计算。
4.人工挖土混凝土桩从桩承台以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 ”计算。
七、打孔(沉管)灌注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桩、砂柱、砂石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规定桩断面面积以“m3 ”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桩经按钢管管箍外径计算。
2.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m3 ”计算。
八、深层搅拌桩、喷粉桩、振冲碎石桩、夯扩灌注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 ”计算。振冲碎石桩调料调整量项目,按下列公式计算:填料调整量=实际桩口填料量体积-1.35×设计振冲桩体积碎石容重取定为 1.48t/m3。
九、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汇重量计算(护筒长度按施工规范或施
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重量为加工后的成品重量。设计无明确规定,按下表重
量计算:
桩经(cm) 60 80 100 120 150
每米护筒重量(kg/m) 112.29 136.94 167.00 231.39 280.10
十、钢筋笼制作按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搭接以“t”计算,接头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作规定的,直径 10mm 以内按每 12m 一个接头;直径 10mm以上至 25mm 以内按每 10m 一个接头;直径 25mm 以上按每9m 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钢筋笼安装区别不同长度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锯桩头按个计算,凿桩头按剔除截断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十二、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
十三、喷射混凝土支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实喷面积,初喷 50mm 厚为基本层,每增(减)10mm 按增(减)项目计算,不足 10mm 按 10mm 计算。
十四、土层锚杆
1.机械钻锚孔、锚孔注浆工程量按设计,锚孔长度计算。
2.锚杆制安工程量按设计锚杆重量(包括锚杆搭接,定位器钢筋用量)以“t”计算。
3.型钢围檀安拆工程量按包括托架在内的重量以“t”计算。
4.锚头制作(包括承压台座、锚头螺杆制作、焊接)、安装(包括张拉、锁定)工程量以套计算。
十五、螺旋钻孔护坡桩按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以“m3”计算。
十六、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基础垫层每边增加 300mm,乘以褥垫层相应厚度以“m3”计算。
十七、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0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十八、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连续墙段数加1 段计算,项目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十九、强夯工程量按设计处理地基的有效面积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进行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二十、低锤满夯按有效地基处理面积计算。
二十一、重锤原土夯实按夯实面积计算,填土夯实按夯实后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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