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气是什么观点(理与气的关系问题)
导语:如何理解朱熹提出的“理”、“气”关系与“格物致知”的哲学思想
朱熹是南宋时期的著名学者,提出了一套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他的祖籍是微州婺源人,父亲在福建做官。1130年(建炎四年),他出生于福建。
朱熹在少年时代,学术上就有所成就,十九岁登进士第,开始踏上仕途,任泉州同安县主簿,管理一个县的文书簿籍。他在浙江、江西、福建等地担任过地方官。曾在中央任职40天,但因党争被指为“伪学逆党”而革职。朱熹讲学于白鹿洞书院,并曾和理学另一派的哲学家陆九渊在鹅湖寺辩论,轰动一时,史称“鹅湖之会”。他的著作非常丰富,主要有《周易本义》、《四书章句集注》、《晦庵先生文集》、《朱子语类》等。
01“理”、“气”二元理论
从学术渊源上看,朱熹继承了二程和佛教、道教的思想,提出了“理”和“气”的关系的二元理论。
他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是“生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这就是说:天地万物的生成,要有理,也要有气。理是产生万物的本原,气是构成万物的材料。
“理”究竟是指什么呢?
朱熹说:理就是原理、原因、秩序、法则等,只要有一个事物,便有该事物的“理”,“理”是永恒且先于物而存在的。理是“超然于万有之上,广大无边”;理充塞于宇宙,无处不在。宇宙全体的“理”称为“太极”,而“太极”也内在于宇宙万物之中。万物包含的“理”是相通的,因为万物的性质就来自于“理”。
他把“理”和封建伦理道德联系起来,认为理就是“仁、义、礼、智”。“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三纲五常是先天就有的。朱熹认为理是永恒不变的,“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竞理却是在这里。”所以他说:“纲常万年,磨灭不得”。可见朱熹讲的“理”,就是指绝对精神,就是“道”。这套关于“理”的理论,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封建秩序,也就是维护正在走向衰败的南宋王朝。
话说回来,“理”终究是形而上且抽象的,如何能构成具体的事物呢?朱熹继承了张载“气”的看法,认为事物的形体是由“气”所构成的。
“气”又是指什么呢?
朱熹说:“气则为金、木、水、火”,是构成万物的材料,“五行阴阳七者滚合,便是生物底材料”,也就是“器”。
举个例子,如果说设计图是理的话,那么材料就是气。没有设计图,就不可能建造房屋;如果没有材料,那就不可能有房屋存在。
人也是可以用理和气的关系解释。朱熹主张人具有上天赋予的本质即“本然之性”,也就是理。这一主张就是程颐和朱熹所说“性即理”,“太极”在包括人在内的万物之中,但因为人所禀受于“气”者各不相同,“理”的显现也就各不相同,因为本然之性来自上天,所以理应是善的。也就是说,人的本质本来是善的,只是因为受到“气质之性”的污染,才会走向恶行。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人走向恶行呢?这就通过居敬和穷理来实现。所谓居敬,指的是克制感情的冲动,专心致志地守住本然之性;所谓穷理,就是要穷究万物的道理。
理和气的关系,也就是指精神和物质的关系。朱景虽然也说理和气“此本无先后之可言”,但是他接着又说:“必欲推其所欲来,则须说先有是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这就很明确地表达了他的哲学观点,就是:理在先,气在后,理生气。这是唯心主义理论。
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承认宇宙是客观存在着的,是由阴阳二气演化而成的。他认为宇宙形成的过程,由气体而凝聚,由流质体慢慢地冷却,“便结成个地在中央。气之清者便为天,为日月,为星辰,只在外常周环运转,他便在中央不动,不是在下。”朱熹认为地球是圆形的,地球在宇宙之中;又认为“月之黑晕,…其光者,乃日加之光耳,他本无光也。”他判断月光是日光的反射,这些认识都有它正确的部分。这是朱熹在当时南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对天文学作出的贡献。
朱熹认为地球自身是生与灭互相循环的。这是循环论,是错误的。他认为未有天地万物之前,就有“理”的存在,也是荒诞的。唯心论的实质,就是把心理的东西当作最初的出发点。
02知和行的关系
在认识论方面,朱熹论述了知和行的关系。他提出三点:知先于行;行重于知;知行为一。
他讲的“知”,偏重于对封建伦理道德的认识;“行”就是按照封建伦理道德去做。他注重“行”,是教人遵循封建伦理道德,即“仁、义、礼、智”那一套去做。朱熹说:“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以达到知行“为一”。他的知行观,并不是教人通过社会实践去认识客观事物,而是教人去追求“理”。这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03什么是格物致知
朱熹认为人性中有“天理”和“人欲”的对立。“天理”是至善的,“人欲”是万恶的,因此要“存天理,灭人欲”。
由于朱熹认为“理”内在于人,而“理”之中包括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然而因为人的“气禀”使内在于人的“理”隐然不彰,让人为物欲所蔽,所以问题就在于如何重新认识到“理”,如何“存天理去人欲”,朱熹认为要通过“格物致知”。
《大学》中提到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朱熹将其中的“格物致知”与理学结合,诠释为通过具体事物来获知内在于其中之“理”,并且常存“敬心”,因为“敬则私欲不生,必心湛然,不流放开去,自然万理毕显”。朱熹认为“致知”和“用敬”是自我修养的两项功夫,穷天下之“理”也就是穷人性之“理”,“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所提到的其余条目也就能依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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