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孝敬的因果关系怎么写(孝敬父母的因果)
导语:子女孝敬的因果关系
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美德。也是区别其他民族文明的根本所在。因为在人类文明史上,只有中华民族有一部传世经典就是《孝经》。孝敬父母总体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与义务范围内的孝敬;二是在法律约束之外的,道德层面的孝敬。一、权利与义务范围的孝敬权利和义务范围的孝敬,是在法律约束力内的,是双向性的,相辅相成的,就是儿女在未成年时,父母有抚养儿女的义务,儿女有被抚养的权利,而儿女成年后,有对父母尽孝的义务,父母有被孝敬的权利。凡是有直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的儿女与父母都属于权利与义务范围内的孝敬。因为父母给予了儿女的生命或者养育儿女成人(给予第二次生命),所以做儿女的有义务对父母(养父母)尽孝。在儿女成年阶段,无论父母对儿女如何,儿女都当尽孝,这是无可置疑的,是为人子当行的本分,否则法律就会追究不孝敬父母的责任。二、道德范围内的孝敬道德范围内的孝敬是在法律约束力之外的,因为彼此间没有血缘和抚养关系,如:媳妇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任何法律追究他们不孝公婆、不孝岳父母的行径,不孝只会被社会道德所谴责。道德范围内的孝敬是夫妻恩爱,双方家庭和睦以及婆媳、翁婿间互敬互爱的结果。它是建立在彼此忍让,彼此包容之上。可以说道德范围内的孝敬是在爱中产生的。公婆待媳妇如女儿,岳父母待女婿如儿子,孝敬自然而来,正如圣经所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广种爱心,尽 收孝心。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怪现象,就是人们常夸自己的女儿孝顺,责备媳妇不孝顺,其不知自己的女儿也是别人的媳妇,这种矛盾的根源就是彼此间没有把对父母、公婆、女儿、媳妇的爱一视同仁,如果彼此间多一份信任,少一份猜疑,多一份包容,少一份指责,坚信人间自有真情在,毕竟为老不尊,目无长辈的是极少数。圣经上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孝敬父母是做人的根本,不孝的人是要被人唾弃,人所不齿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存”,做晚辈的尽孝不可等待,因为父母是不会永远陪伴你的。不求广敬博爱,但求孝敬父母之行。孝敬是需要言传身教的,在孝敬的路上,长辈要多给晚辈做榜样,以身作则,自尊自爱,不可藐视你的子女,无论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孝敬你的人就在他们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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