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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22章圣人抱一(道德经第二章的圣人之心是什么)

导语:正解老子||《道德经》第十二章 圣人为腹,寡欲不奢

《道德经》第12章 圣人为腹,寡欲不奢

【经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①;驰骋畋(tián)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②。

是以圣人为(wéi)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考注】①爽:伤败,败坏。②行妨:妨害操行。③腹:内心,如“腹诽”。

【考译】缤纷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嘈杂的音乐,使人听觉失灵;丰盛的食物,使人舌不知味;纵情狩猎,使人精神错乱失常;稀有物品,诱发贪欲妨害操行。

因此,圣人追求修养心性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摒弃声色犬马的诱惑而保持心灵的宁静。

【导读】这是老子的节欲篇,更是修心篇。老子生活在春秋时期,奴隶制度日趋没落,贵族生活日趋腐朽糜烂,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老子提出“为腹不为目”的政治主张,即修养心性,不纵情声色犬马。老子通过列举奢侈放纵对人的危害,告诫统治者节制欲望、摒弃奢靡,杜外养中。

本章承接第10章,与第3章有交集(“不贵货”),更与第53章高度一致,警示人君摆脱感官之欲,杜外养中,修养心性。

【辨析】对五色五音五味畋猎的痴迷无异于玩物丧志。君子不为这些所惑,重视修心养性,故堪为天下任。“战胜自我欲望的人比战胜敌人的人更勇敢。”(亚里士多德)

西汉刘向的《鲁共公择言》记载了以下四个典故:

“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齐桓公夜半不嗛,易牙乃煎熬燔灸,和调五味而进之,桓公食之而饱,至旦不觉,曰:‘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

“晋文公得南之威,三日不听朝,遂推南之威而远之,曰:‘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

“楚(庄)王登强台而望崩山,左江而右湖,以临彷徨,其乐忘死,遂盟强台而弗登,曰:‘后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国者。’”

以上四典故说的都是对“色”“音”“味”等的清醒认识和正确态度,也有沉迷于“色”“音”“味”之中不能自拔而误己误国者。

刘向《列女传》和司马迁《史记》中分别记载了夏桀和商纣王“酒池肉林”的典故,《史记》还周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西周灭亡的典故。

五色令人目盲

“为腹不为目”,老子的这一主张在当时极具积极意义,因为“享乐主义”从来都是历代统治者的主流价值观。如《庄子•盗跖》就载有一套极力宣扬“及时行乐”的说辞:“天与地无穷,人死者有时。……不能说(通悦)其志意,养其寿命者,皆非通道者也。”

“为腹不为目”,有人认为,这是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对立起来了,认为老子主张只要物质生活不要精神生活;也有人认为,老子这是在否定精神文化生活,是他“愚民”思想的体现。况且,“为腹”仅是物质层面的吃饱喝足?“腹有诗书气自华”算不算“为腹”?

其实,老子所列举的内容,有的是精神生活,有的则不是,如“驰骋畋猎”“难得之货”压根就不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老子在这里批判的是上层贵族阶级贪欲奢侈、纵情声色的生活,当时生产力低下,物质财富匮乏,少数人穷奢极欲势必威及多数人的生存,老子严厉批评这种有违人道的行为,这怎么能是否定精神文化生活呢?又怎么能与“愚民”思想扯得上呢?

最后,传统观点认为,“为腹”是指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如王弼《道德经注》:“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为腹”侧重于自然本能的基本生存需求和欲望,是天赋的人欲;“为目”则侧重于后天的、非生存必需的发展和享受需求和欲望。“为腹”是人道,也是天道,是“无为”;“为目”则是过欲,是“有为”。这当然也讲得通,古今解老者多采信这一观点,但缺了“修心”的“为腹”,境界似乎略低了一点,请读者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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