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的六个原则(广告创意的基础原则是什么)
导语:南风观点 | 广告创意的基础原则
被广告界谈论得最多的概念莫过于“创意”
然而,怎样的广告作品才叫有创意
尚无明确而统一的界定
创意标准的提出有助于
品牌主评估广告公司创意工作
以及广告公司自身的创意管理
归纳几个原则用以引导创意工作
并帮助持续连贯地取得更好的创意
1.广告是否对产品有简单、清晰的定位?
对于广告的产品/服务
受众必须能够在瞬间想到和感到
它是做什么的,为谁做的?
没有一个简单、清晰、集中的定位
任何点子再好都不能算是好创意
2.广告是否将品牌系于一个明确的利益?
广告应立足于给消费者
最有说服力的、最需要的承诺
而非独特但无意义的说辞
如果不知道最能打动他们的利益是什么
必须在广告之前找到
3.广告是否包含有力的点子?
有力的点子是将广告策略
转化为具有冲击力和创造性传播概念的工具
核心的创意点子为创作奠定基础
理想的有力的点子应该:
l具有描述性:使用不落俗套的文案
l易于引起受众注意
l明确的承诺
l 允许将广告作品品牌化
l使受众生动地体验品牌主的产品/服务
4.广告是否具有品牌个性?
伟大的品牌总有些共性
比其他品牌多了品牌个性
它超出了仅仅辨明
该品牌为消费者做什么的范畴
所有的品牌都要做点什么
而伟大的品牌还多了点与众不同的什么
人群中,您一眼被那个女郎所吸引的是
气质?性感?含情?……
5.广告是否出乎预料?
我们的广告客户为什么会花钱
制作与同类产品雷同的广告?
他们不会的!
必须敢于不同,相同就是自杀
我们唯有率先突破常规才能卓然出众
关键在于不要试图在竞争中赶超对手
而是要消灭它
独辟蹊径,自然无敌!
6.广告是否单纯?
如果已经确定了该说的事情
并找出了一种不寻常的表述方式
那么,为何还去费时间说其它事情呢?
如果想让人们从广告中记住“一件大事”
那么,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广告应该是这“一件大事”的一切
7.广告是否赏酬受众?
给受众一些轻松、愉快的东西
在传播的信息中附上
一滴眼泪、一个微笑、一个大笑
情感刺激是一种特殊的东西
它使得受众反复地观看我们的广告
8.广告是否夺人眼目?
能记住并在大脑中重演的伟大广告
第一眼看上去就不同凡响
它强迫受众目不转睛,使其大饱眼福
如果致力于创作动人心弦的作品
创作目的莫过于韦伯斯特所言
抓住注意、思想或感情
吸引他、冲击他、让他感兴趣
9.广告是否展示了技艺功底?
文案必须写作,画面必须设计
广告艺术各要素与广告体系同样重要
任何一个细节失误都会毁灭一个创意
在存在“伟大”时,为何要勉强接受“好”
应该在概念、设计和实施上追求最佳
才能创作出价值闪光的作品
创意标准原则不是噱头
它不是革命性的东西
相反,它是一个根本方针的准确表述
通用的创意标准
将现在与未来通过实践连在一起
南风未来——品牌整合营销传播机构
创意设计 / 营销策划 / 品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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