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 自然

必备法律知识古代法律的三个特点一定要坚持(古代法律的作用)

导语:必备法律知识,古代法律的三个特点,一定要知道,受益很多

法律非常的重要,我们每一个人一定要具有法律的思维,这样我们就能够在生活中少走很多的弯路。了解一些古代的法律知识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思维还是很有帮助的,古代法律具有三个特点,你了解了吗?

第一个特点就是:刑为主,诸法合一。自商鞅“改法为律”,“律”从此成了中国古代刑法的专用名称,其中律典成为秦以后各朝的主要刑事法典。中国封建时代颁行的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它包含了有关民法、诉讼法以及行政法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的结构,且始终以刑法为主,并以统一的刑法手段调整各种法律关系。古代刑罚是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夏代逐步确立了墨、劓、剕、宫、大辟的五刑制度。商代刑法严酷。盘庚规定“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死刑除去斩刑外,还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杀手段。

第二个特点就是:主刑辅,以礼入刑。多种思想的发展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影响非常深刻,而其中最重要的沉淀物便是“德主刑辅、以礼入刑”的理论和实践。从董仲舒“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的“德主刑辅”思想的提出,一直到康熙的“以德化民,以刑弼教”,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德主刑辅”的思想。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中国古代的礼有二层含义:第一,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西周时期主要有五个方面,通称“五礼”:吉礼(祭祖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第二,礼具有法律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第三个特点就是:有等级,法外特权。儒家思想逐渐侵入法律之中后,中国的法律有一个儒家化的过程。儒家逐渐把自己的价值理念灌输进了法律系统。这样就用法律来明确保障一种等级秋序,一种尊卑有别的等级秩序。封建帝王首先享受法外特权,其次是统治集团的成员,在不危害皇权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权,在法律上表现为“八议”、“上请”制度的确立。

本文内容由小思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