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事情知道多少(关于社保的那些事)
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386期,欢迎关注!
【小龙虾】分享社保知识,一眨眼已经快400期了,虽然一直在努力分享,但总有许多人不了解,甚至觉得自己才是正确的。
今天,【小龙虾】和大家汇总说几个大家比较关心、容易误解的知识点!
一、视同缴费的不公性
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对于视同缴费年限存在着深深的怨念!
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那会没有个体私营企业,都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企业利润都是上交国家的,对于这部分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从工作到1996年前后养老制度改革),许多人是能够接受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从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延续到了2014年,对于这部分群体,许多人意见很大,尤其是1996年左右开始双轨以后,一直到2014年期间。
但是,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的时候,那会企业的薪资是高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许多人的选择是去企业,自己的选择罢了!
至于后面机关事业单位薪资的增长、福利的增加、养老政策的延续等等,只能说是人为的选择不同,抱怨没有任何意义!
至少2014年以后养老金开始并轨了,未来视同缴费年限也不复存在!
二、养老金领取差距
目前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少的几百元,多得上万元!
首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09年试点,到2012年全覆盖,仅仅用了3年时间!
除去上海北京登记的高养老金,其他省份一般也就在100多元左右!虽然不多,但是从无到有才是关键,后期也会有相应的提高!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存在的差距确实很大,一般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在1000元至3000元,垄断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都会过5000门槛。
不公平吗?你每个月缴纳多少?别人每个月又是缴纳多少?就如同储蓄,高金额储蓄,自然利息就多了,想要一样的利息只能选择提高储蓄额度。
单位不远高标准缴纳?为什么不换个单位呢?换个高标准缴纳的单位就好!
没能力换单位?为什么没能力?别人努力的时候你在做什么?吃喝玩乐,现在来责怪怪单位不好,说不过去的!
说这个,只是说,你看到了别人的成绩,没有看到别人努力的经过!
比如【小龙虾】考编那会,一个月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吃饭休息2小时不到,学习超过8个小时,每天睡觉时间就是5,6个小时。连续一个月,周末工作时间就是学习时间!
最后,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成本确实相对比较大,个人需要承担20%的缴纳基数,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个严重的负担。
只是,目前蓄水池的水就是那么多,暂时是无法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供水量;后期水池水量多的时候,也许灵活就业人员就无需注入大量水源了,也许20%变成15%也是有可能的!
养老金差距都是有原因的,不是发现差距,而是努力缩小差距!想要所有人领取养老金一模一样,只是妄想!
四、养老金调整差距
每年养老金都在调整,每年都有人在抱怨,自己调整得太少!
养老金调整遵循的是公平(定额调整)、鼓励(挂钩调整)、照顾(倾斜调整)三大原则!这三个原则已经沿用了许多年,存在就是道理!
定额调整、倾斜调整许多人都能够接受,对于挂钩调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看法!
如果挂钩调整都一样,那么如何体现多缴纳多得到(挂钩调整的比例调整)、长缴纳长得到(挂钩调整的工龄调整)?如果不体现,谁还愿意缴纳?
许多人说新西兰的政策值得学习,所有人员养老金一样,可惜这里不是新西兰!新西兰没有那么多人!
五、五险一金的强制性
在职人员比较关心的是五险一金,对于五险的法律规定是《劳动法》、《社保法》,对于一金的法律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不缴纳五险一金就违规了吗?,不一定!
《劳动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劳动法》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五险,并不包括一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仔细看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一个是“必须”,一个是“应当”,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必须”是强制性,无条件性的法律规范(强义务);
“应当”是指导性,允许例外和特殊情况的存在(弱义务)。
比如:上海的公积金就不是全员强制缴纳,上海市制定了符合自身特色的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强制所有人缴纳公积金!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未缴纳五险违规,未缴纳一金,要看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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